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11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11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6 |
丰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负责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中长期目标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及负责查处乱扔、乱吐、乱倾乱倒等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城市“牛皮癣”清除、三峡库区丰都段水域垃圾清理等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修建、设置、维护、运行,行使管理权和使用权;负责城市粪便处理设施监督管理;负责办理本辖区内因建设需要环境卫生设施拆除的手续审查;负责城区内机动车辆冲洗站(点)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经营城市垃圾、粪便收集清运、处理处置等行业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负责乡镇(街道)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处置费征收科、清运管理科、清扫保洁管理科、设施管理科、水域管理科,共计6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86.62万元,支出总计586.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6万元,增长23.59%,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管理所于2023年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主要是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专项经费及2022年水质检测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8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1万元,增长23.45%,主要原因是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专项经费及2022年水质检测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5.9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65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8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6万元,增长23.59%,主要原因是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专项经费及2022年水质检测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4.41万元,占65.53%;项目支出202.22万元,占34.4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6.6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96万元,增长23.59%。主要原因是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专项经费及2022年水质检测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1万元,增长23.45%。主要原因是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专项经费及2022年水质检测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66万元,增长25.66%。主要原因是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专项经费及2022年水质检测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65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96万元,增长23.59%。主要原因是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专项经费及2022年水质检测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31万元,增长25.80%。主要原因是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专项经费及2022年水质检测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82万元,占7.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7万元,增长54.0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职工工资基数每年调薪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9.77万元,占3.3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职工工资基数每年调薪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73.83万元,占12.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8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餐厨垃圾收运项目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434.64万元,占74.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2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是2022年水质检测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占2.4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万元,下降0.89%,主要原因是响应财政号召,过紧日子。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超额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18万元,下降48.15%,主要原因是上年由于业务不熟悉,将专项经费列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21.6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需对接市城管局迎接市城管局的垃圾分类等考核。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油费减少,我单位响应号召,厉行节俭。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化粪池安全检查,餐厨垃圾清运检查,以及重庆市开会及对接业务和日常公务车加油维护保养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下降12.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非必要不派车不加油。
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城管局垃圾分类工作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职能职责调整,2022年度无对接垃圾分类等业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2万元,增长51.16%,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职责发生变化,对接市级部门工作需要。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0.3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84.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非必要不参加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05.012671万元。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杨燕妮 023-7070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