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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5-0002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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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2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主要职能职责为: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负责城市管理和运维工作。8.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10.负责城市供水节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11.指导村镇建设及管理工作。12.负责智慧城市和绿色发展工作。13.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4.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具体交由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15.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16.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应对处置、信访稳定、数字化和智慧化建设、乡村振兴工作。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8.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的工作衔接职责分工。
(二)单位构成。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二级单位)内设职能科室13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质量安全科、执法监管科(信访法规科)、智慧城管科(规划设计科)、村镇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给排水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房地产管理科、住房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人员编制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在职数26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3人,遗属一人,退休人员4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487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964.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096.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81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0195.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更新、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排水设施整治等项目经费增加50083.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4872.3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2442.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129.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38.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2万元。(缺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万元,农林水支出1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019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1.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0083.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964.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64.15万元,比2024年增加3128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18万元,比2024年增加111.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城管局合并后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5251.97万元,比2024年增加31175.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更新、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排水设施整治等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更新、排水设施整治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9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096.18万元,比2024年增加18096.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市级补助等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2万元,比2024年增加8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城管局合并后新增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垃圾中转站填埋场运行、渗滤液处理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89万元,比2024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4.89万元,比2024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2.23万元,比上年增加15.49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与城管局合并后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1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24137.5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蔡光鸿 联系方式:023-7070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