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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5-00014 [ 发文字号 ] 丰都住建告〔2025〕6号
[ 主题分类 ] 资质认证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2-1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5-00014
[ 发文字号 ] 丰都住建告〔2025〕6号
[ 主题分类 ] 资质认证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2-10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1批监理企业资质延期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对近期申请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期材料进行审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217日。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资产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交到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3建管科),超过公示截止日期的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3203建管科

联系电话:70702789

附件:2025年第1丰都县监理企业资质延期审查意见的公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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