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办公时间: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0600598
单位职责:
1. 贯彻执行保障性住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配套文件拟订工作。
2. 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的建设和管护工作。
3. 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对象的审核、建库、轮候、配租及租金补贴发放等工作。
4. 负责指导全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购、审核、配售、回购等工作。
5. 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维修和维护;负责指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维修维护等工作;负责授权的其他国有资产的管理。
6. 负责住房补贴的审批和部门房改资金的管理使用,协助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
7. 负责指导全县物业管理,承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等事务性工作。
8. 负责指导全县城镇房屋的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
9. 负责建立健全房屋租赁平台建设。
10. 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