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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3-00131 [ 发文字号 ] 丰都工改办〔2022〕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3-13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3-00131
[ 发文字号 ] 丰都工改办〔2022〕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13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丰都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丰都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市场化、法治化、便捷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县政府同意,调整丰都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

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唐守渊县政府党组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金富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勇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副县长

          关倚琴县人民法院院长

          冯兵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员:  县政府办主任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发改委主任

          县经信委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县规资局局长

          县住建委主任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商务委主任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县税务局局长

          人行丰都支行行长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县政府批准。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各项工作,审议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及考核相关工作,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项小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兼任。

(二)开办企业专项小组

组长:陈金富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

专项小组负责“开办企业”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三)办理施工许可专项小组

组长:李勇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永县政府办副主任

付体川县住建委主任

成员单位:县住建委、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规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

专项小组负责“办理施工许可”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四)获得电力专项小组

组长:陈金富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县经信委主任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县经信委、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规资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

专项小组负责“获得电力”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五)登记财产专项小组

组长:李勇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永县政府办副主任

赵鑫县规资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规资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专项小组负责“登记财产”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规资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六)获得信贷专项小组

组长:陈金富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人行丰都支行行长

成员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法院、人行丰都支行、丰都银保监组。

专项小组负责“获得信贷”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服务中心,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七)纳税专项小组

组长:陈金富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税务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人行丰都支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专项小组负责“纳税”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八)跨境贸易专项小组

组长:陈金富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县商务委主任

成员单位:县口岸发展服务中心、县商务委。

专项小组负责“跨境贸易”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委,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九)执行合同专项小组

组长:关倚琴县人民法院院长

副组长:陶承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

专项小组负责“执行合同”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法院,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十)办理破产专项小组

组长:关倚琴县人民法院院长

副组长:陶承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行丰都支行。

专项小组负责“办理破产”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法院,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专项小组

组长:陈金富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专项小组负责“政府采购”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丰都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章)

                                                                          2022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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