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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3-000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3-10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3-000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0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关于取消向保华等公租房保障资格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丰都府发〔2010〕56号)、《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丰都府〔2016〕3号)《丰都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21〕第一期)等文件规定。我中心于2022年8月至12月组织县民政局、县规资局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对我县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婚姻、房产等情况进行了复审。其中向保华等183人(其中:整户46户149人、部分家庭33户34人)不再符合我县公租房保障条件。按照动态管理原则取消向保华等183人公租房保障资格,限期腾退房源。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复审取消整户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名单

      2.2022年度复审取消部分家庭成员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名单

  

     此页无正文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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