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性住房领域>法规政策>重大决策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0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0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关于魏琴新增廉租房保障对象审核结果公示


广大居民:

    关于三合街道平都东路社区居民魏琴(身份证号码512324********0048)在重庆市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申报廉租住房保障事宜,根据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丰都府发〔2008〕49号)、《关于印发丰都县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丰都府发〔2008〕50号)、《丰都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1〕第一期)等规定,我中心会同县住建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税务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对魏琴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车辆、收入、社保、房产、税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等情况进行了会审,并对各部门的审查意见进行了汇总,现将魏琴拟纳入丰都县2024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共计1户1人向广大居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4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向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反映和举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纳入丰都县2024年新增廉租房保障对象范围,同时建立2024年新增廉租房保障对象数据库,进入配租阶段。

附件:丰都县2024年新增廉租房保障对象花名册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张晓建、黄小红   举报电话:707350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