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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19-001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9-12-06 [ 发布日期 ]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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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2-06
[ 发布日期 ] 2019-12-06

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市级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19﹞93号)文件,结合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建卡贫困户等“三类人群”危房改造中市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函》(丰都住建函﹝2019﹞198号),经研究,现将建卡贫困户等“三类人群”(建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农村危房改造中市财政补助资金3668.05万元下达给乡镇(街道)。年终科目列报:支出功能科目中,中央资金列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资金列“21208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1099 其他支出性支出”。同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担当履责,限时完成任务

    各乡镇(街道)要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抓好辖区内危房改造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对2018年下半年开工建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三类人群”C D级危房改造项目,于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乡镇(街道)初验和县级“三方评估”验收;对201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三类人群”C D级危房改造的项目,于2019年8月20日前完成乡镇(街道)初验,并引导村民入住;县住建委组织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县级竣工验收。

    二、严格审查关口,建立一户一档

    建卡贫困户等“三类人群”C D级危房改造应建立“一户一档”资料及台账。一要具备本人申请、张榜公布、村上审核同意、乡镇(街道)审查同意、改造户户口页复印件等相关基础资料;二要具备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图片资料; 三要具备完成改造后的村、乡镇(街道)的验收资料;四要具备C D级危房改造后房屋等级鉴定资料;五是具备D级危房新建后原旧房拆除资料。危房改造户资料不齐的,各乡镇(街道)一律不能申报支付CD级危房改造资金;在拨付到户资金时,各乡镇(街道)严格把资料齐全关,确保经得住各级审计、巡察、稽查和历史检验。                            

    三、认真统计申报,规范支付资金

    凡属于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期间实施的建卡贫困户等“三类人群”C D级危房改造项目,请各乡镇(街道)将其花名册、银行卡号等基本信息电子档和纸质件,于2019年8月20日前报送县住建委村建科审核后,实行县级“打卡”发放给农户。纸质件须由乡镇(街道)经办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2018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并经各级验收合格的,在8月30日前将资金打入农户银行卡中;201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的,待县级竣工验收后直接打入农户银行卡。县住建委会及时将支付明细情况书面反馈给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要建立补助资金支付台账或备查账册进行管理,并在分户档案中做好记录。请各乡镇(街道)抓紧报送,确保建卡贫困户等“三类人群”农村C D级危房改造中市补助资金精准到户落实到位。

    请严格按照涉农整合资金使用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2019年“三类人员”C、D级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及中、市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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