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112/2023-00018 | [ 发文字号 ] | 保合府发〔2023〕50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112/2023-00018 |
[ 发文字号 ] | 保合府发〔2023〕50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4 |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合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镇级相关部门:
现将《保合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合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补齐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方面的短板和弱项,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迎接中央、市、县考核评估打下坚实基础,按照《丰都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总目标
从8月中下旬至11月底,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全镇各站办所、各村社区、各帮扶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百日行动”,重点开展防贫监测帮扶“敲门行动”、住房安全保障“清仓行动”、医疗健康帮扶“暖心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清洁行动”、问题整改落实“销号行动”等“五大行动”,着力健全“五大机制”,全面化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的突出风险隐患,守紧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在中、市、县考核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重点任务分解
(一)防贫监测帮扶“敲门行动”。
1.开展书记遍访。9月15日前,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完成全镇监测户走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完成辖区内监测户、脱贫户走访,并逐户督导落实帮扶计划。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要对辖区内除监测户、脱贫户外重点户开展走访,并逐户研判是否存在风险。新增监测对象当月走访到位。(牵头部门:党群办;配合部门: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强化风险预警研判。逐户逐条核查2023年以来各类预警风险信息、2023年以来新增大病户和重度残疾家庭、目前在档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供养户,对其中的风险户开展集中研判,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帮扶。镇、村(社区)对发现风险户、反馈预警户,特别是新增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大病户、自付费超过1.4万元以上“七类人群”,在发现风险15日内必须开展集中研判1次,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坚决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各村(社区)要关注网络医疗筹款,求助信息,及时核实风险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牵头部门:经发办;配合部门:社事办、社保所、规环办、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加强政策培训宣传。各村(社区)、各帮扶责任人8月底前将监测对象申报和帮扶两张政策“明白纸”发放到户。9月10日前再次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二轮集中风险排查、迎接检查评估等业务培训。各村(社区)要保持监测帮扶信息员稳定,各设置一名专职、兼职信息员,并报经发办备案。(牵头部门:经发办;配合部门:社事办、社保所、规环办、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加大精准帮扶力度。逐户核实监测对象、脱贫成效跟踪监测样本户“一户一策”帮扶计划落实情况,并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其中有劳动能力(含弱劳力、半劳力)且有意愿的监测户至少落实1项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建立包村干部针对性帮扶机制,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由包村联系领导+包村工作干部结对帮扶,风险已消除监测户、人均收入1万元脱贫户、脱贫成效监测户由包村干部结对帮扶,着力提升帮扶精准性。落实县管领导每季度核查辅导样本户、监测对象收入机制,确保全县脱贫成效跟踪监测样本户、监测对象收入“应统尽统”。(牵头部门:经发办;配合部门:社事办、社保所、规环办、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帮扶责任人)
5.全面提升群众认可度。继续落实脱贫户每年3次入户走访或电话联系、监测户每月1次联系帮扶等制度,按照“一户一策”帮扶计划逐项落实帮扶措施。结对帮扶走访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宣传解释各类政策,同所联系户共同梳理政策享受政策情况,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切实提升群众认可度、满意度。(牵头部门:经发办;配合部门:社事办、社保所、规环办、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帮扶责任人)
(二)住房安全保障“清仓行动”。
6.全面清零动态新增农村危房。各村(社区)要加大农村危房排查力度,新增危房户及时针对性采取措施消除。凡符合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条件的,报规环办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后实施危房改造。动态新增的一般户危房,由村(社区)采取措施自行消除。加快危房改造进度,今年新增项目12月底前完善厨房、厕所等配套设施并竣工入住,验收后1个月内将危房改造资金支付到位。(牵头部门:规环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7.扎实开展“建新未拆旧”专项治理。各村(社区)全面排查清理农村D级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农房收储、宅基地复垦、新建住房等建新未拆旧的危房,8月底前分类建立台账并报规环办。针对“建新未拆旧”农房具体情况分类施策,采取拆除或封存的方式整治到位。(牵头部门:规环办;配合部门:经发办、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8.持续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各村(社区)全面排清农村闲置废旧房、破旧土坯房、木板房、石墙房等底细。开展农村破旧土坯房、木板房、石墙房等专项整治,动态消除屋顶破损、墙体裂缝等安全隐患。对农村长期无人居住的闲置废旧房,鼓励采取农户自行拆除、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农房宅基地复垦等方式处置。(牵头部门:规环办;配合部门:经发办、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9.开展“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法制教育。针对子女建新房或购买商品房后老人仍住危房等问题,强化教育引导,通过司法手段督促子女主动履行赡养老人义务,通过与子女合住、修缮加固、入住养老机构等方式保障老人住房安全,坚决整治“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现象。司法所、社事办要充分利用赶集日,搭建法治宣传台,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各村(社区)要利用社员大会、院坝会等开展法治宣传。(牵头部门:司法所;配合部门:社事办、规环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医疗健康帮扶“暖心行动”。
10.确保“七类人群”医保参保全覆盖。社保所每月主动对接县医保局,提取“六类人群”(民政部门认定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和风险未消除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医保断保、脱保等数据,推送至各村(社区),动员其及时补缴参保费。做好2024年集中参保工作,确保“七类人群”医疗参保全覆盖。实时关注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风险已消除监测对象医疗参保情况,并及时提醒相应村(社区)。(牵头部门:社保所;配合部门:社事办、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1.全面消除村级医疗公共服务“空白点”。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支持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方式,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加强医保刷卡设备管理维护更新,加强药品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牵头部门:社事办;配合部门:社保所、应急办;责任单位:卫生院、各村(社区))
12.严格落实慢病和签约服务政策。全面核查慢病认证办理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应办尽办”,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对特殊群体落实专人上门协助办理,每季度面对面随访至少1次。“六类人群”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严格落实《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四类重点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坚决杜绝只签约不服务或服务次数不够现象。(牵头部门:社事办;配合部门:社保所;责任单位:卫生院、各村(社区))
13.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及报销结算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15 号)要求,“六类人群”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便民措施。对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风险已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做好解释工作。牵头部门:社事办;配合部门:社保所、经发办;责任单位:卫生院、各村(社区))
14.严格落实“一事一议”医疗救助制度。社保所每月主动对接县医保局,获取“六类人群”住院就医自付费超过1.6万元以上的名单及时反馈给村(社区)核实,按照“一事一议”程序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牵头部门:社保所;配合部门:经发办、社事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农村人居环境“清洁行动”。
15.全面推进问题厕所排查整改。对2013年以来享受财政补助的问题厕所,逐户逐厕拉网式排查农村厕所现状,按照“问题类、升级类、提质类”精准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启动“不能用、不能全年使用”问题厕所整改,12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对“升级类、提质类”问题厕所列出整改计划,打表推进。有序推进2023年户厕修建工作。(牵头部门:经发办;配合部门:规环办、农服中心、社事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6.深入开展村庄清洁“秋冬战役”。持续开展“五清理一活动”(清理“蓝棚顶”、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积、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清理管线“蜘蛛网”和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发动群众开展道路清扫、院落垃圾清理、公共服务设施保洁等志愿服务活动,每月开展“清洁户”评比,帮助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做好家庭卫生。(牵头部门:规环办;配合部门:农服中心、社事办、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7.持续推进和美乡村示范创建。各村(社区)对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标准(渝乡振发〔2023〕23号),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牵头部门:党群办;配合部门:经发办、文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问题整改落实“销号行动”。
18.落细落实教育保障政策。9月底前建立控辍保学、送教上门、教育资助对象等台账,督导落实“1+4”联防联控机制,举一反三排查整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因非身体原因失学辍学、送教上门不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不到位等问题。各村(社区)要建立在校生情况台账,摸清系统内在校生情况底细,做好教育政策宣传解释。(牵头部门:经发办;责任单位:教管中心、各村(社区))
19.持续提升饮水保障水平。激活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和响应机制,组建水管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强化业务能力,每月排查农户饮水安全不达标、工程管护不到位、应急措施不完善、缺水农户未得到及时帮扶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并打表推进整改。(牵头部门: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0.抓紧抓实稳岗就业工作。全面核实核准系统内外出务工人员联系电话,务工地址、月收入等信息,建立务工台账,确保系统台账实际三统一。全面排查雨露计划毕业生(系统内中高职毕业学生)未就业、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帮扶车间带动就业不真实、跨区域务工交通补助未兑现、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不达标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牵头部门:社保所;配合部门: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1.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深入排查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未落实、农户对产业帮扶措施不满意、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小额信贷“应贷未贷”、小额信贷违规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红未按时分红、农户农产品滞销难卖等问题,建立帮扶产业问题台账,落实整改。(牵头部门:农服中心;配合部门: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工作方式
(一)联系包村包干机制。包村工作组每周到所联系村(社区)开展工作至少1次,全面推进落实“五大行动”相关工作,帮助解决“五大行动”中实际问题,对于村(社区)不能解决问题,提前镇党委会研究解决。
(二)日上报周调度机制。利用渝快政平台建立“五大行动”问题台账,各村(社区)每日18时前更新上报工作推进和问题整改进度,各相关站办所提取相关数据呈送相关分管领导。镇党委、政府每周调度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联系县领导、牵头单位和县巩固专班。
(三)问题闭环销号机制。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对照“五大行动”重点任务,逐项建立台账清单,从问题、责任、措施、时限四个维度落实量化管理,落实清单销号、闭环管理机制;针对各类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核实整改到位。
(四)督导晾晒比拼机制。组建常态化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月对各村(社区)“五大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同时问题整改开展核查,并将情况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有关指标进行每月通报排名,通报结果纳入村(社区)年底考核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站办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杜绝“翻篇”思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亲自督导,扎实有效推进“五大行动”,全面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质效。
(二)强化沟通协调。“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各站办所要主动沟通配合,定期共享比对相关数据,研究分析解决村(社区)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村(社区)要及时向联系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和相关站办所沟通协调。
(三)强化追责问责。对本次巩固提升工作中发现并整改到位的问题不作为问责追责依据。但被中、市、县考核评估发现“应纳未纳”“体外循环”“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方面问题,严重影响国家对重庆市、市对县、县对镇考核评估结果的,在年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予以扣分,并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