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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586/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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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2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 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 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保障地区稳定;
8. 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本级),下设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5个:丰都县包鸾镇农业服务中心、丰都县包鸾镇文化服务中心、丰都县包鸾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丰都县包鸾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丰都县包鸾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二级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8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3.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6.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3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8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4.9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万元,教育支出4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6.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5.34万元,农林水支出886.4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预备费2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2.7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9.0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3.66万元,比2023年减少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67万元,比2023年增加52.7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包鸾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77.99万元,比2023年减少89.07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农林水支出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7.8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8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6.89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877.9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蓓 联系方式:18184755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