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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586/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4-17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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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17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丰都县包鸾镇亭子垭村生猪养殖场(一期)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重庆市丰都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已委托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1)项目名称:丰都县包鸾镇亭子垭村生猪养殖场(一期)

(2)建设地点:丰都县包鸾镇亭子垭村,湛普镇世坪村、中坪村;

(3)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采取自繁自养模式,一期年出栏生猪50万头。

(5)项目总投资:7.5亿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丰都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地址:丰都县包鸾镇亭子垭村

联系人:董老师电话:1520829728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邮编:401147

联系人:谭工电话:023-67873101传真:023-6786651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现场踏勘及现状调查,在初步工程分析基础上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进行深入工程分析;在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及选址合理性分析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评价结论。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首次公示发布日~第二次公示发布日(报告书初稿形成后,将及时进行第二次公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见附件。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丰都县包鸾镇亭子垭村生猪养殖场(一期)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县(区、市)乡(镇、街道)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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