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0730166
单位职责: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及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工作;受县级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和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安排的其他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为五保对象提供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逐步开展面向农村社会缺乏供养保障的其他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服务;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