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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都督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丰都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以及结合2019年都督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重庆市丰都县都督乡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fd.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重庆市丰都县都督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06630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都督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重庆市、丰都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部署,结合全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优化平台建设,持续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高都督乡精治、共治、法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1.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工作成果。都督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写入2019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乡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都督乡乡长要求以政务公开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乡乡情,调整充实都督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都督乡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机构,逐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2.优化机制体制,突出工作重点。要求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都督乡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我乡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了2019年度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时序和组织保障。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
3.狠抓平台建设,夯实公开基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我乡围绕抓好三大攻坚战、有序推进人居环境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5方面工作做好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提升政务服务。
(二)加强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
1.及时传递乡政府声音。《都督乡政府工作报告》实现全媒融合专题解读,乡党委政府要求各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深入群众、走村入户,通过院坝会、座谈会、党员大会等,把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传统纸质办件与互联网办件结合起来,加大了“渝快办”的宣传,先后走访群众300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切实提高了公开、公平、高效政府的良好形象、有力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2.增强政务舆情回应主动性及时性。围绕聚焦都督发展、简政放权利企便民、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密切关注舆情并及时响应。对丰彭二级公路建设、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垃圾分类等热点问题作权威回应。针对乡冬季烤火炉使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范、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安全使用等社会问题进行常识推广。
(三)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精准服务”水平
多措并举,主动作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都督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社会民生类等政府信息共计32条,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信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流程标准梳理,对乡权责清单和审批流程进行了再梳理、再优化、再简化,对乡政府147项权责清单,及时公布和调整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联动。
(四)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建设
1.加强主动公开目录管理。健全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与政策性文件制作审批同步进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2.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当面、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党政办公室在办理和答复过程中做到与申请人充分沟通,按时答复,尽可能满足申请人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管理工作。
3.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完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督促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组织保障等方面任务。坚持每季度对信息发布情况定期进行全覆盖检查,随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不留死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如何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差异化需求有待深入。二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有待提升。三是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仍需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形象化、通俗化,避免误解误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