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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23K/2020-00161 | [ 发文字号 ] | 高家府发〔2020〕83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民政(社会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6-2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23K/2020-00161 |
[ 发文字号 ] | 高家府发〔2020〕83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民政(社会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6-29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相关企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重庆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渝农工支办〔2020〕2号)文件要求,为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我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学习宣传《条例》明确的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提高用人单位自觉贯彻执行《条例》的法律意识;宣传工程建设领域参建单位在农民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引导用人单位将《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到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
二、宣传方式
(一)我镇将在赶集日设立宣传点开展集中宣传,制作宣传板、印发宣传材料、组织宣传车、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
(二)在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及开展《条例》宣讲;讲解法律知识、张贴和发放宣传品、普及《条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市委、市政府已将《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了对县委、县政府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督查内容,我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学习宣传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积极宣传
乡镇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本《通知》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扩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覆盖范围,力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广大劳动者心中,使广大农民工进一步树立知法、懂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