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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97 | [ 发文字号 ] | 高家府发〔2022〕47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3-1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97 |
[ 发文字号 ] | 高家府发〔2022〕47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3-14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普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全市“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中第一季度主题——“基层依法治理”的工作安排,结合高家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二、时间安排
2022年3月3日至3月31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和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基层依法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妇女儿童权益、扫黑除恶、反诈防骗等与基层依法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主要形式
(一)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力度,积极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宣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切实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镇法庭、镇公安派出所、镇司法所、镇交警中队、镇应急办、镇平安办要督促各兼职法治副校长到校上好“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莎姐”进校园、“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等青少年普法活动,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协助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
(三)加强企业员工法治宣传教育。镇重点企业、民营企业要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法治宣传专题教育培训。结合“企业法治体检”“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等专项活动,加强对市场主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等群体的普法教育。
(四)加强城乡居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做好城乡社区居民法治学习教育。活动期间,各村(社区)要组织普法宣讲团、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到辖区通过院坝会、茶话会、法治课等形式送法到基层,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举办一场法治讲座。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前学法和道德宣讲活动。
(五)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各级各部门将法治元素融入全镇广场、长廊等阵地,各村(社区)在活动期间要更换一期法治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政务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普及法律知识、投放普法短视频。在全镇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建筑工地等区域,以及一站式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张贴普法宣传海报、标语,常态化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律知识。利用公共交通站点设施、车身、车载电视等广泛刊播普法短视频,营造法治教育“处处见、时时闻”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重点宣传活动。
1.聚焦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在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过程中深化普法宣传。(主办单位:镇社保所)
2.宣传贯彻新修订出台的《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在全县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主办单位:镇消防救援队)
3.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后,开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主办单位:镇妇联)
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征集整理12315投诉举报的典型案例形成案例集指导全县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遴选典型案例向消费者进行宣传。(主办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5.在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期间,利用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组织开展主题宣传、专题培训、微视频评比、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活动。(主办单位:镇城市管理办公室)
6.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水土保持法》、《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等相关水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主办单位:镇农服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活动,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积极创新,注重实效。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创新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避免单一“摆摊式”宣传。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生活,融入热点事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法治观念,努力增强宣传实效。
(三)拓宽渠道,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传播作用,及时展示宣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请各村(居)、各部门于3月25日18:00前将宣传活动小结报送至镇普法办邮箱491710297qq.com。
联系人:陈春华,联系电话:13983347188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