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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23K/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高家府发〔2024〕3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23K/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高家府发〔2024〕3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2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迎新春、贺新年”文艺演出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我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迎新春、贺新年”文艺演出进基层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新春、贺新年
二、活动形式
小品、舞蹈、歌曲、快板、三句半等各类文艺表演形式不限
三、节目要求
节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较好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严禁低俗。节目内容主要展示我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经济、平安、法治等方面取得的新成就,展示全镇人民求真务实、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高家镇积极发展的新风貌。
四、经费补助
本次活动经费由村居与镇政府共同承担,其中,镇政府拟补助1500元/村(居),其余费用由各村(居)自筹。
五、工作要求
1.本次活动旨在强化群众对迎新年贺新春的既视感,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各村居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由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亲自抓,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专人对活动演出节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把此项活动作为本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完成。
2.在活动开展期间认真结合当前工作,全面保障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3.本次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24日止。
4.严格经费管控,严禁此项工作经费挪作他用,违者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