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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86D/2024-0001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事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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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事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3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全日制公益性岗位2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人员范围
1.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
2.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6.脱贫人口;
7.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8.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9.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10.市外户籍在重庆首次参保者优先。
(二)资格条件
1.重庆市籍户口;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年龄女55周岁及以下,男60周岁及以下;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健康状况;
5.认同江池镇政府管理规定,服从岗位管理,接待办事群众等。
(三)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经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人员;
5.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所需材料:《丰都县江池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须有增减页、户主和本人页)、相关身份证明;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携报名所需材料到丰都县江池镇政府社保所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公示。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服务期限和公益性岗位特殊政策。
岗位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人员需与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签订一次性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工作地点
江池镇政府。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未尽事宜由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人:周燕,电话:70668406。
附:丰都县江池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