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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00 | [ 发文字号 ] | 龙河府发〔2023〕36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奖励补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00 |
[ 发文字号 ] | 龙河府发〔2023〕36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奖励补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7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河镇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补助资金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解决低收入脱贫人口实际困难,有效稳定农户收入,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补助资金的通知》(丰乡振发〔2022〕68号)文件要求,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现将《龙河镇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补助资金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龙河镇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
补助资金方案
一、补助资金
本次下达乡镇补助资金共计15.54万元。
二、补助对象
2023年在家务农的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户,每户补助不高于2000元。
三、资金用途
可用于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等庭院经济,购买农资设备、恢复生产发展、稳定收入来源等方面开支。
四、补助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经“农户申请、村(社区)核实、包村工作队验收”程序后给予适当补助。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建立资金补助台账,县级将根据资金补助台账抽取部分农户,重点对项目真实性、过程规范性、拨付及时性开展核查。同时在村(居)务公开栏或村(社区)内人口集中点、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五、流程
村(居)实地入户调查、填写需求、民主评议——公告公示——上报初审——乡镇实地入户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发放资金。
六、工作要求
各村(居)要组织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入户做好宣传解释和指导服务,用好用实补助资金,原则上在9月30日前补助到户,严禁用于脱贫户以外和与增收不相关的开支。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1.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需求调查表
2.村民小组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3.村级民主评议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和防旱抗旱救 灾补助资金名单公示
4.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和防旱抗旱救灾补助台账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