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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02 [ 发文字号 ] 龙河府发〔2023〕1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安全生产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1-05 [ 发布日期 ] 2023-01-2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02
[ 发文字号 ] 龙河府发〔2023〕1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安全生产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05
[ 发布日期 ] 2023-01-20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龙河镇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河镇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当前,复工复产、冰雪雨雾、春运返乡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叠加,为有效防范两轮摩托车、载货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以下简称摩托车、电动车“两违”)引发较大事故和群伤事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延长“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并将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纳入整治重点。

一、组织领导

保持《龙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河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河府办〔2022〕73号)明确领导小组、组织架构不变,在原有整治重点基础上增加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整治内容,综合抓好场镇和农村两个主战场。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成果,推动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养成不改装、不飙车、不乱停的习惯。

(二)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突出问题,通过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等方式,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一提升两下降”工作目标,即: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三、工作重点

围绕农村地区主战场,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只装货、不搭人、戴头盔、靠右行,电动四轮车有驾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为重点,针对性抓好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充分准备部署(2022年12月31日前)

1.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应急办平台作用,推动工作提质增效;要对派出所、交巡警、应急办、执法小分队、劝导员开展培训,帮助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流程、规范执勤、文明用语,并熟练使用“重庆道交安系统”录入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要印制足量宣传资料进行发放,并利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宣传造势。

2.各村(社区)要印制足量宣传资料进行发放,在场镇、村口、劝导站、农家乐、学校周边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海报;要设置摩托车、电动车停车场地,逐村(社区)设置交通安全学习点,方便违法驾驶人就近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二)全面宣传劝导(2023年1月1日至1月28日)

一是大宣传工作。1.要以“不违载 不超员 戴头盔 靠右行”为主题,通过微信、短信、大喇叭、海报、宣传资料、媒体采访现身说法、广泛发放倡议书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提示,持续宣传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违法行为;要结合“一标三实”工作开展辖区实有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排查登记,并同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2.各村(社区)要通过赶场日集中宣传、院坝会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违法驾驶和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危害、法律后果以及下阶段将开展集中整治和教育学习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短信“一旬一提示”,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要组织农村“六支力量”做到逢赶场、红白喜事必宣传提示,村社每天通过短信或微信向驾驶人发送提示信息,每个一级、二级劝导站和专职化劝导站以及镇口、村口、场口均要悬挂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宣传音频不少于两小时;要在服务窗口、场口、村口、村委会、学校及周边、用工大户、农家乐及餐饮场所张贴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和交通安全宣传海报。

二是大劝导工作。1.各村(社区)要走村入户对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准确掌握车主姓名、上牌、保险、联系电话等相关情况,推动农村劝导站加强有效劝导,并将摸底掌握的情况及劝导、制止交通违法相关照片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2.交巡警、派出所及应急办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开展宣传劝导,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对不听从劝导的,严格依法处罚。

(三)强力整治教育(2023年1月29日至4月28日)

一是大整治工作。1.派出所要根据摩托车、电动车的出行规律,在月底作出次月勤务安排,重点在连接学校、场镇的国、省、县道设置不少于2条必巡线和2个整治点,开展每天不少于4小时的执勤查处,并确保每天至少有1条必巡线和1个整治点勤务。每旬组织交警中队、应急办、农服中心等部门以及农村“六支力量”开展不少于1次“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2.应急办每周组织6+5支力量开展不少于1次的“交安”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每天要组织交警中队、派出所在场镇、学校周边、农村用工大户周边、摩托车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乡村公路设置不少于1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每天开展不少于4小时执勤,重点在早晚学生上学和用工出行高峰时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检查。

对工作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暂不予处罚,参加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车辆;对违法驾驶人不愿参加学习教育的,要在落实“面对面”警示教育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本通知下发后,同一驾驶人累计3次(含)实施“两违”行为的,原则上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二是大教育工作。1.全面启用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集中学习点,各村(社区)要根据违法人数和社区居住分布,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安全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帮助违法驾驶人取得学习实效。2.交巡警中队、各村(社区)要及时将“两违”驾驶人和搭乘人通报其所在的村社、学校、用工单位,协调单位组织采取宣传教育、道德评价、警示提醒等方式,增强交通违法人员的守法意识。

(四)持续巩固提升(2023年4月29日及以后)

以两轮、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为重点,持续深化开展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常态长效开展集中学习劝导。同时,全面总结工作做法和阶段成效,固化有效做法,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整治、长期防控、彻底治理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大、“两违”行为突出,极易引发恶性事故,直接决定农村地区防控较大事故工作成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全力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推进。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组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六支力量”有力推进实施。

(三)规范文明实施。各单位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和劝导,规范执勤执法用语,严禁强制拖移车辆,严禁收取停车保管费。要加强集中学习的规范管理,优化学习内容,不得收取任何学习费、资料费,不得超出学习范围或变相处罚。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对检查劝导发现、举报查证属实的“两违”行为,要及时、如实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以便于集中学习、考评通报时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重大情况及时报镇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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