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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948/2025-00043 | [ 发文字号 ] | 龙河府发〔2025〕5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5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948/2025-00043 |
[ 发文字号 ] | 龙河府发〔2025〕5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5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河镇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重庆九加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筑牢防疫屏障,从严从细落实综合防控措施,确保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府制定了《龙河镇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
龙河镇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丰都县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丰农业农村委发〔2025〕162号文件)等要求,结合当前我镇动物疫情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全镇秋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2025年9月20日—10月15日。
二、行动目标
(一)三率硬达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三个百分百。对畜禽存栏及疫病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两控零发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三、行动内容
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宣传普查、防疫监管、疫病净化等重点工作。
(一)抓好强制免疫。各村(社区)、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九加一公司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牛羊“布鲁氏菌病”强制免疫待县上通知后再实施。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督促农发集团养殖场(皮家场猪场、凤凰山鸡场、冷浸溪猪场、冷浸溪鸡场、中合场猪场、冉家河猪场、长坡猪场、金子庙猪场),皮家场村秦大碧牛场、王远忠蛋鸡场,金子庙村熊远奉蛋鸡场、殷小龙鸡场、罗明兵蛋鸡场、罗明洪蛋鸡场、朱小波牛场、殷光中牛场,居委秦江蛋鸡场,柏木园村谭本清猪场,庙堂坝村郎伟平猪场、高时泽牛场、刘俊德猪场、江洪猪场,石堡村何子方牛场、谷仕明牛场,岩榜村谭方灿牛场、谭杰牛场,凤凰山村熊远华牛场、熊明兵牛场,冉家河村董云明牛场、冉小东牛场,杉树坪村陈宗厚蛋鸡场、陈义发牛场、王光周猪场,杉木岩村岑永孝牛场等大型养殖场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除实行“督促免疫”的大型养殖场外,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还要对20头生猪当量以上(包含牛6头以上、羊50只以上、鸡500只以上)的中小型养殖场(户)进行“指导免疫”;九加一公司对散养户“代行免疫”,要落实好秋防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免疫开展时,要及时佩戴猪牛羊狗耳标、《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农村散养户》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一定时间内,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抽血监测评价,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督促九加一公司进行补免,确保免疫效果。对未免疫场点检出抗体阳性的,要严格溯源调查,规范处置风险隐患,加强检疫监管,指导养殖场户强化生物安全管理。
(二)抓好全面消毒。明确“谁养殖、谁消毒,谁经营、谁
消毒,谁运输、谁消毒”的主体责任,规模养殖场(户)由场主 (户主)负责本场所的消毒工作;畜禽交易市场由市场开办者负责市场内及周边环境的消毒;畜禽运输者负责运输工具的消毒。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督促指导20头生猪当量以上(包含牛6头以上、羊50只以上、鸡500只以上)的中小型养殖场(户)、动物交易场所、无害化处理场(点)以及运输车辆落实全覆盖清洗消毒工作,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
秋防工作期间,九加一公司到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办公点领取畜禽圈舍消毒药,开展一次畜禽散养户全覆盖消毒工作,免疫的同时对散养畜禽户养殖场地、圈舍逐社逐户消毒,建立畜禽养殖户消毒台账等档案,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消毒行动结束后九加一公司要对清洗消毒记录进行汇总并建档保存同时上传至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抓好普查宣传。各村(社区)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流动宣传车、书写标语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大力营造秋防工作氛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及“先打后补”政策等;宣传强制免疫、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普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报告处置。
(四)抓好防疫监管。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水产岗人员要对农发集团养殖场(皮家场猪场、凤凰山鸡场、冷浸溪猪场、冷浸溪鸡场、中合场猪场、冉家河猪场、长坡猪场、金子庙猪场),皮家场村秦大碧牛场、王远忠蛋鸡场、余治红猪场,金子庙村熊远奉蛋鸡场、殷小龙鸡场、罗明兵蛋鸡场、罗明洪蛋鸡场、朱小波牛场、殷光中牛场,居委秦江蛋鸡场,柏木园村谭本清猪场,庙堂坝村郎伟平猪场、高时泽牛场、江洪猪场,石堡村何子方牛场,岩榜村谭方灿牛场、谭杰牛场,凤凰山村熊远华牛场、熊明兵牛场,冉家河村董云明牛场、冉小东牛场,杉树坪村陈宗厚蛋鸡场、陈义发牛场、王光周猪场,杉木岩村岑永孝牛场等大型养殖场进行每季度不低于1次的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措施。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对规定禁止免疫的病种(如布鲁氏菌病)实施免疫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通报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新颁布的检疫规程实施产地检疫。
各村(社区)对20头生猪以上、6头牛以上、50只羊以上、500只家禽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每半年不低于1次的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上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处理追究责任。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严禁出售官方兽医检疫证明。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谎报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
(五)抓好疫病净化。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针对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重大动物疫病开展净化工作。对纳入净化范围的养殖场(户),加大监测频率,定期进行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对监测阳性的畜禽,要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淘汰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扩散。指导养殖场(户)完善生物安全设施,如设置隔离栏、消毒通道、无害化处理设施等。严格执行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规定,减少疫病传入风险。推广科学的养殖模式,合理控制养殖密度,保证畜禽营养均衡,提高机体抵抗力。加强养殖环境管理,保持圈舍清洁、通风良好。形成完整的净化档案,为净化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六)规范养殖用药。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督促养殖者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休药期、用药记录、不良反应报告等安全用药规定,重点检查其兽药采购、用药记录和兽药残留。兽药采购重点检查兽药来源是否合法,是否采购使用兽用原料药、医用原料药和化学中间体,发现问题要倒追经营生产源头,用药记录严格记录养殖档案。兽药残留重点检查是否使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是否存在违反休药期规定用药等违规行为;发现使用“禁用药”违法行为,按规定做好行刑衔接,确保上市畜禽产品符合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保障质量安全。
(七)抓好抗灾指导。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平安法治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抗旱救灾措施,增强养殖场(户)抗旱救灾意识,提高对灾害的预防和生产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损失。要指导养殖场(户)落实落细抗旱救灾应对举措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房屋隔热、圈舍通风降温工作;保证动物清洁饮水,可在水中增添适量的十滴水、藿香正气液等做好防暑工作;适当减少圈舍清洁用水,在无法满足畜禽饮水需要的情况下,应适时出栏或淘汰;尽量避开高温时间喂料;动物运输应尽量在夜间、凉爽天气进行,并控制密度;做好饲养管理,合理调整养殖密度,储备消暑物资,抓好动物疫病防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在九加一公司人员进驻该村(社区)从事动物防疫时,各村(社区)要具体落实专人带路前往各社指引九加一公司人员对散养户进行免疫消毒工作,落实责任,确保防控成效。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
(二)强化物资保障及时落实经费。镇财政管理岗要及时足额拨付强制免疫补助经费(包括消毒药采购、注射器械耗材、培训、人员防护、免疫效果抽血监测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提前将秋防工作所需消毒药、注射器械耗材、人员防护服、口罩、手套、靴子鞋等物资准备到位,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
我镇今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实行第三方公司社会化服务,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后,2025年社会化服务工作经费待县农业农村委给龙河镇下拨2025年度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后一次性全款划拨给九加一公司对公账户。
(三)规范免疫行为。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九加一公司在工作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要切实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九加一公司免疫过程中,要切实做好疫苗瓶、针头等医疗废弃物的回收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考核机制。镇政府分管领导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组建人员加强监督检查,随时跟踪免疫、消毒进度及散养户免疫档案登记填报等情况,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水产岗人员、九加一公司要及时进行抽血采样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对抗体检测不达标的村(社区)进行通报并按比例扣减九加一公司经费,同时限期督促补免,确保全镇畜禽免疫抗体检测全面达标。
附件: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开展散养畜禽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准备充足物资
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二、选择适宜天气
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村、社,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三、确认健康状况
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畜禽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畜禽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四、强化生物安全
人员防护: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手套等,做到“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畜禽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五、广泛宣传指导
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饲喂畜禽,调入畜禽要隔离、出栏畜禽要检疫、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六、相关物品回收
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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