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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16 | [ 发文字号 ] | 龙孔府发〔2023〕163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8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16 |
[ 发文字号 ] | 龙孔府发〔2023〕163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8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9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安委会 市减灾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垫江、南川车辆翻坠事故和潼南网约车事故教训,加强全镇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县道安办《关于加强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丰安交办〔2023〕7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综合开展分析研判
当前,脐橙、柑橘等水果采收进入旺季,年底农村地区“刨猪汤”习俗普遍,农村酒驾、“两违”风险增大,加之秋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影响,近期连续发生车辆翻坠、网约车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结合往年交通事故、车辆流量规律,综合分析研判,找准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薄弱环节,明确辖区、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工作措施针对性强,部署安排落实落细。
二、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监管
(一)强化“三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源头监管
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抓好监管行业领域的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合格的车、合格的人上路行驶,从源头降低重点车辆事故风险。
交警队:要对全镇“三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驾驶人,网约车驾驶人逐一开展准驾资质、事故违法、涉毒涉病、精神状态筛查,防止不安全、不放心的驾驶人带“病”上路;要对高风险客货运企业每周进行1次安全检查,点对点进行警示约谈,告知企业:一个季度内两次被评为高风险企业的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以及三个月总分最低的货运企业,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单位“三追两检一挂牌”整治的通知》要求,将被“三追两检一挂牌”整改;要每月对辖区“三客一危”运输企业进行1次全覆盖督导检查,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GPS动态监控、车辆例保例检、客车乘客安全带使用、车内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等安全管理要求,指导客运场站落实车辆例检、出站检查、违法查询、“四态”查问、提示告知等安全管理制度,压实企业(场站)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加强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的有效管控措施,严防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增加交通事故发生风险。
应急办、规环办、经发办等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要求,督促采矿、渣土、建筑、商品砼、重型设备生产、码头等货运源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装载配载,把好出门关,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门上路。
(二)强化“网约车”源头运营监管
交警队:要督促平台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得向不合规车辆和人员派单,要求平台企业通过分析订单数据,排查跨区域运营、私下巡游揽客、雇请羊儿客或网上组客的重点嫌疑车辆,及时抄告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核查处理。要对全镇的网约车驾驶人逐一开展准驾资质、事故违法、涉毒涉病、精神状态筛查,防止问题驾驶员驾驶网约车上路。
(三)落实两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户籍化管理
各村居、派出所:要联合全面摸排辖区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底数,落实“点对点”上门宣传、警示提示的户籍化管理模式。
三、抓好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一)完成今年道路隐患治理任务销号
镇道安办、派出所、驻村辅警、警务助理:一是于11月10日前对辖区农村道路护栏缺口、急弯陡坡、临崖临水、三峡移民路、生产便道、山坪塘道路、田改塘道路、村民“一事一议”道路、农家乐、乡村游、果(菜)园的自建道路开展一次“拉网式”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实情底数、分类建档造册,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及时将隐患情况抄送有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开展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要全部落实有效的临防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不能确保通行安全的,果断物理封闭。二是对今年排查的5处年度整治任务+1处农村道路急弯、陡坡、护栏缺口隐患进行梳理,对5处年度整治任务确保11月底全面完成治理。三是对已经采取临时防护措施的隐患开展全面回头看,发现临时防护设施损坏、警示提示标志不清不能起到有效的防护和警示效果的,迅速通知镇街及时更换修复,确保能起到有效防护作用和警示效果。
(二)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
派出所、教管中心等部门:要按照《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要求,完善校园周边标志标线、人行过街、中央隔离、警示照明、技术监控等安全设施,推进学生步行护学通道,提升学生交通安全硬件水平。
四、针对性加强路面管控
(一)严管场镇道路、普通国省道交通违法
交警队:要加大对“三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重点违法行为;场镇道路、普通国省道要加强对渣土车、商品砼运输车无号牌(含放大号牌)或不清晰、非法改装、超速、闯禁、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要开展整治酒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二)严查非法营运行为
交警队:要以节假日、周末、夜间等运力不足时段以及午后凌晨等疲劳驾驶高发时段为重点时段,以高速公路出入口等网约车高频运行路段为重点区域,严查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
(三)织密农村道路管控网络
镇道安办、派出所:要切实落实赶场日上路、每周驻劝导站执法不少于1次的要求,加强“一早一晚”、周末等群众集中出行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严查农村“两违”、酒驾等交通突出违法行为。农村专职化劝导站要严格落实每周上岗不少于5天,上岗日不少于6小时,其余劝导站在赶集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必须上岗的勤务要求,上岗不少于4小时,严格按照“看、查、劝、宣、纠、报、封”职责开展工作。要根据预防交通事故的实际需要,安排劝导站在一早一晚延时上岗,要安排赶场场镇周边的劝导站在7点上岗,派出所值班民警和辅警7点到场镇执勤维护通行秩序。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一)积极扩大宣传覆盖面
交警队:要通过交管“12123”APP等平台,适时向重点驾驶人推送安全提示信息;要通过短信平台、网约车平台、微信群等渠道,每月向辖区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三客一危一货”、网约车驾驶人等重点群体推送案例警示、恶劣天气预警和安全提示等信息;要利用高速公路沿线诱导屏、宣传牌以及高速服务区LED显示屏、隧道广播等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信息。
镇道安办:要建立车主微信群,要将典型事故案例(见附件)及行车安全提示通报至镇道安办工作群和镇村社车主和驾驶人微信群,提醒道安办人员抓好农村地区道路的隐患排查,提醒驾驶员通行农村道路时注意观察、谨慎驾驶。要及时将恶劣天气预警通过微信群、大喇叭通知到村居的驾驶员,提醒注意观察、慢速通行。要针对秋冬冰雪雨雾季节性道路交通风险特点,更新完善设在场镇、村口、村社、学校、劝导站的交通安全宣传海报、横幅、展板内容,切实提升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大力宣传交通违法有奖举报
派出所、交警队、应急办、规建办、教管中心、各村居:要在工矿企业、运输企业(场站)、建筑工地、学校、旅游集散中心、场镇、村口等人流密集、容易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区域,通过横幅、海报、视频、广播、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宣传,发动群众,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公布奖励金额和为群众保密个人信息的承诺,大力发动社会监督。
附件:典型事故案例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典型事故案例
潼南“10.2”网约车撞行人事故:10月2日14时53分,一辆网约轿车在潼南区建设路与路边3名行人相撞,造成3名行人死亡。
肇事网约车驾驶员存在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行为。
垫江“10.14”货车翻坠事故:2023年10月14日21时许,垫江县镇曹回镇一辆运载稻谷的小货车(驾驶室搭乘2人)在一生产便道侧翻至堰塘造成车内2名乘客死亡,险些酿成较大事故。
事发路段为临水生产便道,未安装护栏,也未设置条石、沙袋等临时防护设施,暴露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不深、不细,存在盲区。
南川“10.16”“老头乐”低速四轮电动车翻坠事故:10月16日17时58分,南川区南城街道一无牌“老头乐”老年代步低速电动四轮车(驾驶人64岁,违法搭乘3人)在一施工道路弯道路段驶出路外翻坠于河沟中,造成驾乘人员4人死亡。
事发路段为长下坡、急弯、临水路段,未设置护栏设施;“老头乐”电动四轮车违法乘载4人,暴露出施工道路安全隐患排治、老年代步车综合治理不到位。南川“10.28”轿车翻坠事故:10月28日17时40分许,一辆轿车在南川区安平3组村道驶出路外,侧翻路侧河边(路侧为7米缓坡临河,无防护栏),造成该车驾驶人死亡。
驾驶员驾驶操作不当,临水路段未安装路侧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