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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龙孔府发〔2023〕150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龙孔府发〔2023〕150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有效稳定脱贫人口收入,按照《关于分配2023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七批)的通知》(丰委农办〔20235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1.本次下达资金9.1万元,资金来源为渝财农〔202388号。具体分配详见附件。

2.本次资金补助对象为2023年在家务农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每户补助不高于2000元,可用于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等庭院经济,购买农资设备、恢复生产发展、稳定收入来源等方面开支。资金按照标准进行测算,具体实施方案由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村(社区)要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经农户申请、村(社区)核实、包村工作队验收程序后给予适当补助。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建立资金补助台账,级将根据资金补助台账抽取部分农户,重点对项目真实性、过程规范性、拨付及时性开展核查。同时在村(居)务公开栏或村(社区)内人口集中点、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

4我镇组织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入户做好宣传解释和指导服务,用好用实补助资金严禁用于补助对象以外和与增收不相关的开支。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2023925

(此件公开发布) 

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序号

村(社区)

分配资金

资金来源

备注

1

兴龙社区


渝财农〔2023〕88号


2

龙孔村


渝财农〔2023〕88号


3

李家坝村


渝财农〔2023〕88号


4

临江村


渝财农〔2023〕88号


5

玉溪村


渝财农〔2023〕88号


6

阳雀村


渝财农〔2023〕88号


7

金台村


渝财农〔2023〕88号


8

大面场村


渝财农〔2023〕88号


9

大坝村


渝财农〔2023〕88号


10

凤凰村


渝财农〔2023〕88号


11

楠竹村


渝财农〔202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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