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22 | [ 发文字号 ] | 龙孔府发〔2023〕12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7-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7-0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22 |
[ 发文字号 ] | 龙孔府发〔2023〕12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7-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7-06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孔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丰都县龙孔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减少严 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渝重点人群组〔2023〕3号)要求,即日起至今年 12 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加强协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住人、控发案”总体要求,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优势,逐村逐户、逐人见面、逐一核查、诊断评估,全面摸清患者底数,监护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健全基础管理台账,落实分色分类分级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确保社会面大局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底数清晰。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防控、基层网底、国家信息平台等优势,建立问题发现机制。一是切实做好疑似患者排查发现、随访服务、诊断评估、治疗服药等服务。二是定期对辖区在册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情况加强摸排,建立无(弱)监护患者台账。无(弱)监护包括独居患者、监护人年龄较大(一般指65岁以上)无力看护的患者、一个家庭有两名以上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不力的患者等。
2.重点突出。重点针对失访、持续不服药、无监护或弱监护、流动暂住患者等开展重点摸排梳理,并按照管控要求,分别落实有效随访、服药治疗、监护看管等管控措施。
3.分工合作。镇联合服务小组、村(居)充分发挥所属责任,组织做好辖区疑似患者排查发现、联合服务管理;卫生院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落实好患者日常服务管理。派出所牵头做好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排查疑似患者及监护落实情况。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采取分片包干等方法,掌握本辖区常住、暂住、流浪等情况,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同时,要对所有在册患者(含公安库和卫生库)开展一次病情诊断和危险性等级评估,并重新进行分色分类分级评估,并科学动态调整颜色等级,符合出库条件的及时予以出库。
(二)全面梳理特殊患者情况。一是失访患者清查。按照《关于开展重庆市失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清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卫函〔2018〕477 号)、《关于印发丰都县2023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丰平安办发〔2023〕16号)要求,定期梳理卫生库、公安库中失访患者情况,建立失访患者工作台账,平安办、派出所、社事办、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全力查找失访患者具体下落。二是不服药患者调查。要全面梳理村(居)患者服药情况,根据“按医嘱规律服药、医嘱勿需服药、间断服药、持续未服药”分类情况,分析患者不服药原因,实际解决患者服药问题。对贫困无钱买药的患者,推动解决居家患者免费服药全覆盖;对路途遥远、取药不方便的,采取送药下村、送药上门等方式解决;对服药依从性差、服药副作用较大或者患者主观抵触服药的,在调整用药基础上,加强对患者监护人及患者的服药宣传教育;对无监护、弱监护或者服药依从性差患者可以使用长效针剂,有效控制病情。三是患者监护情况调查。要定期梳理辖区无监护、弱监护患者信息,指定患者有效监护人,落实患者监护责任,督促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确保患者有人监管。在未指定监护人以前,由村(居)关爱帮扶小组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及时掌握医疗及生活情况;对无法指定监护人的,村(居)关爱帮扶小组确保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或住院治疗,立即上报到镇联合服务管理小组送往指定医院医治。四是流动暂住患者情况调查。定期梳理辖区流动暂住患者情况,户籍地和居住地要落实 “双排查、双通报、双列管”措施。村居委会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发现患者离开居住地后,及时报镇联合管理小组,查清患者实际居住地,通过系统流转或发函等方式通报现居住地综合管理小组,并建立沟通联系渠道,定期掌握患者病情变化。现居住地在工作中发现精神行为异常人员属非本辖区的,要及时与户籍地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核查该人就诊、监护、列管等情况,及时开展诊断评估工作,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列管,落实以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双列管”机制。五是非在管患者的情况调查。要梳理辖区非在管患者信息,及时报镇联合管理小组,加强关心与关爱,积极宣传精神卫生知识和政策,动员患者及家属接受联合服务管理,并督促指导家属有效履行监护责任。镇联合管理小组要全面梳理辖区失访、间断服药、 持续未服药、无监护、弱监护、流动暂住、病情反复发作等特殊患者情况,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综合研判每名特殊患者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解决患者查找、服药、监管、送医等实际问题,确保患者有人管、有药吃。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工作。社事办、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之间原每月要进行一次信息交换,相互通报患者随访、诊断评估、协助送医、涉精神障碍患者警情等情况,跟踪患者住院、服药、监护、病情等信息。各村(居)关爱帮扶小组成员日常发现患者有失访、无监护、服药不规律等情况要立即报告镇联合管理小组,对无(弱)监护患者,镇联合管理小组要及时告知村(居)指定有效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卫生院要按要求做好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送医救治工作。社事办牵头,依托卫生院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精仿医生及时对患者进行评估诊断,对有需要住院救治的患者,派出所民警要及时协助村(居)委会、患者监护人送医治疗。
(五)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工作。镇联合部门、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丰平安办发〔2022〕5号)规定,切实落实联席会议、排查发现、信息交换、诊断评估、联合随访、联合处置、救治救助等工作机制,尤其村(居)关爱帮扶管理小组要规范联合随访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履职,熟悉随访内容,掌握随访技巧,切实掌握患者现实状况、病情变化、治疗服药、监管看护、在(失)控等情况,根据积分随访情况,真实准确做出分色评估,落实分色管控措施,避免出现小组成员单独走访、长期使用电话询问代替上门走访,或直接造假走访记录等情况。
(六)进一步加强联合处置工作。平安办、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社事办要牵头建立由村医、村(居)委员会成员、综治专干、网格员等关爱帮扶小组成员组成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危险行为防范措施等相关培训,指导患者家属、监护人参与应急处置,定期开展演练。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做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报联合管理小组,协同卫生院、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等共同开展现场处置、送医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
(七)进一步开展基层工作人员联合培训。镇联合部门每季度至少要针对辖区所有综合管理小组、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成员开展1次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联合服务管理、随访技巧、应急处置等内容,并建立培训工作台账。
三、工作步骤
各村(居)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工,按照“边排查、边采集、边评估、边管控”工作要求,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贯穿于各个阶段始终,全力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7月5日)。镇联合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
(二)研判评估(7月6日至7月15日)。镇联合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丰平安办发〔2022〕5号)》关于分色分类分级的要求,对所有患者(包括在册患者和新发现确诊患者)重新开展分色分级分类评估。
(三)服务管理(7月16日至10月31日)。镇社事办、平安办、财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全面落实分色分类分级管控要求,做好救治救助、依法联合处置等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严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四)巩固成效(11月1日至12月31日)。镇联合部门总结工作成效,固化工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常态化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平安办。牵头做好精神患者排查工作,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工作,与每月将排查工作情况共享社事办;对所有患者(包括在册患者和新发现确诊患者)落实红、橙、黄、绿分色管理措施,建立分色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做好弱监护、无监护精神患者的监护协议,落实监护人责任。
(二)卫生院。负责专项行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精仿医生对排查出的疑似患者进行诊断,对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信息交换、随访管理和应急医疗处置,对患者家属开展健康指导,对基层工作人员提供随访技术指导;协助平安办对所有患者(包括在册患者和新发现确诊患者)重新开展分色分级分类评估。
(三)派出所。牵头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协助送医治疗; 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强制医疗;配合其他部门开展随访管理,协助平安办查找失访患者;协助民政办查找流浪乞讨患者原籍。
(四)社事办。牵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中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治救助服务,协助平安办做好患者排查、随访管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期针对辖区所有联合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开展专题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精神残疾人服务政策,并帮助其融入社会。
(五)司法所。开展精神卫生普法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中的患者服务管理和信息交换工作,为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六)社保所。对符合条件的患者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联合管理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并督促村(居)关爱帮扶小组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镇联合部门、各村(居)要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评估、管理、服务、信息报告等工作,切实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经费保障。平安办、卫生院、社事办、财政所、医保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整合救治救助资源,强化经费保障,全力推进以奖代补、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贫困患者住院经费保障、临时救助等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督导问责。镇联合管理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村(居)排查管控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村(居),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责任、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案(事)件或引发舆情炒作的,将予以倒查问责。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村(居)于每月20日前(从7月开始)报送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含附件2和书面总结)。
联系人:阎婷婷,联系电话:18290343211
秦利娟,联系电话:17358406211
附件: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表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户籍地 |
现居住地 |
异常行为表现 |
患者现状(在相应栏目打√) |
疾病诊断类型 |
危险 性评 估等 级 |
监护人 姓名 |
监护人 电话 |
是否建立联合关爱帮 扶小组 |
备注 | |||
居家看护 |
住院 治疗 |
社区管理 |
其他 | |||||||||||||
附件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 ||||||||||||||||||||||||||||||
核对方法: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
排查总数 |
排查情况 |
在库患者现实状态 |
在库患者诊断评估 |
在管患者服药情况 |
在库患者监护情况 |
在库患者分色管控情况 | |||||||||||||||||||||||
新确诊总数 |
公安库新增患者 |
卫生库新增患者 |
住院治疗 |
在家居住 |
流动暂住 |
失访患者 | ||||||||||||||||||||||||
红色 |
橙色 |
黄色 |
绿色 |
市内 |
市外 |
未正常随访 |
下落不明 |
其他(含羁押服药强制戒毒) |
已诊断评估 |
未诊断评估 |
规律服药(含医嘱勿需服药) |
间断服药 |
持续未服药 |
家人监护 |
单位监护 |
村(社区)监护 |
无监护 |
弱监护 |
其他 |
黄色管控 |
橙色管控 |
黄色管控 |
绿色管控 |
未分色 | ||||||
单位:人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合计(人) |
||||||||||||||||||||||||||||||
备注 |
1.排查总数=新确诊人数+未确诊人数; 2. 新确诊总数=公安库新增患者+卫生库新增患者; | |||||||||||||||||||||||||||||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