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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62A/2024-00024 [ 发文字号 ] 栗子府发〔2024〕49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7-26 [ 发布日期 ] 2024-07-2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62A/2024-00024
[ 发文字号 ] 栗子府发〔2024〕49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26
[ 发布日期 ] 2024-07-29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栗子乡2024年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栗子乡2024年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

                         2024726

(此件公开发布)

栗子乡2024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栗子乡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夯实责任,构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生命安全防线,切实有效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根据中共丰都县委政法委员会、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2024年防溺水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丰委政发〔202427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社会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保护生命安全为目标,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主线,构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政社共建、联防联控四位一体长效防控机制,切实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联管全覆盖,最大限度降低少年儿童溺水风险。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平安办、龙河派出所、农服中心、乡党群办应急办、财政所、社事办、办、妇联、团委、工会及各村(居)为成员单位的全乡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和业务范围履行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办,由党委政法委员任办公室主任,平安办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乡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各村(居)、中小学要参照建立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四、职责分工

依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政法委市教委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5号)明确相关部门和村(居)职责。

平安办负责制定栗子乡防溺水工作方案,明确各防溺水工作任务及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和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责任落实,把全乡各部门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列入考核。负责协调处置涉少年儿童溺亡事件引发的信访事项。

社事办:负责组织学校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发布安全预警信息;组织学校开展家访等活动,利用安全管理平台等途径提醒监护人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监管;加强家校互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防范学生溺水各项工作措施;向学生及监护人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醒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

龙河派出所:负责制定公安系统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组织民警开展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宣传;会同相关部门牵头自查全乡重点水域、危险水域等河流路段,布建视频镜头,会同当地村(居)及相关部门结合社区警务工作,设置警示标识、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开展警示宣传;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调度安排警力,进一步加大重点水域的视频巡查和实地巡防力度,及时处理溺水事件;维护溺水救援现场及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依法开展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事件性质;协同做好善后处置。

农服中心:负责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及河道水域管理,完善警示标识和必要的防护设施;督促相关水域和水利设施管护人员开展巡查,及时制止涉水危险行为。

党群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宣传,负责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协调网络媒体开展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宣传。

财政所:负责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资金保障。

应急办:负责开展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村(居)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和打捞等工作;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探索结合夏季高温天气预警机制,发布暑期防范少年儿童溺水预警信号,提高社会警示程度,增强社会防范意识。负责宣传普及救生设备设施使用知识等,提高教师和少年儿童水上求生自救和应变处置能力。

乡规环办: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包括在建的和已完工)的管理,防止建筑工地积水造成溺水事故。

乡社事办负责督促各村(居)加强对困境群众、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配合做好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教育;组织社工参与安全巡查行动,及时劝阻涉水危险行为。

妇联、团委、工会:负责组织运用妇女之家、栗米阳光家庭教育互助会等载体,以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为主题开展关爱活动和文体活动;组织五老和志愿者等参与安全巡查,及时劝阻涉水危险行为。

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把防范溺水列入绩效考核;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离校学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监管;确保各类重点水域隐患排查和警示标志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制定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全面巡查辖区水域,排查各类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落实防护措施和专人看护;对群众开展教育,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法定监护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教育。党群办牵头相关部门进一步拓宽防范少年儿童溺水教育途径,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平面媒体,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以及手机短信、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等信息媒体,通过公益广告、案例警示、安全预警、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宣传。社事办要督促学校定期组织开展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主题教育和安全演练,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三不在无监护人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一要在监护人或长辈带领下游泳,二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三要在遇到同伴溺水时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盲目施救)。同时,安排专门课程,完善相应教学内容,强化游泳和安全技能,采用考核考试等方式,检验学生防范少年儿童溺水教育效果。各学校要抓好十个一宣传教育,每年3月底前开展1次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专项教育、每年暑假前印发1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每年组织1次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每年印发1份游泳安全和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宣传册页、每学期进行1次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知识考试、每学期召开1次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每学期开展1次家长专访、每到节假日前开展1次集中安全教育、每月布置1篇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作业、每天上午和下午最后一节课由教师对学生进行1次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提醒,确保宣传教育到位。要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将七不三要牢记于心,尽量学会游泳等技能,同伴之间要相互提醒注意安全,绝不相约到危险区域玩水,遇到有人落水绝不盲目施救。要加强学生纪律约束,对私自到危险区域玩水的学生,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二)加强各类水域排查整治。农服中心、规办、各村(居)要对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记入台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整改责任要落实到单位和人头,做到排查一处、防范一处、整改一处。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台账(详见附件),动态更新,存档备查。社事办要督促学校主动参与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校内危险水域要迅速彻底整改,校外危险水域要充分掌握情况,及时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提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及时管控处置。

(三)加强各类水域巡查守护。各村(居)要组织安全巡查队伍、治安巡逻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力量,加强对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和守护,及时发现并制止玩水、下水等危险行为。农服中心要落实属事管理职责,对大中型水库、危险河段等重点水域要按规定配备专业救援队伍,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自动报警等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各学校要对学生上学放学路线进行了解,掌握学生途经水域情况,并将学校作息时间等信息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和属地镇街、村(社区),加强校地联动,确保巡查守护工作效果。

(四)增设各类防护设施设备。平安办要敦促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在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在相关水域易下水位置和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位置,张贴或树立醒目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警示标志标语,并加装防护设施。沙坑、池塘以及因建筑施工临时形成的堰塞水体等区域周围要设置固定的警戒线和醒目的警示标识,对已发生或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危险区域,要修建封闭式围挡围栏围墙进行物理隔绝,防止人员靠近。重点区域要配备救生圈、竹竿、绳索等救生装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巡逻艇、弹射救生圈等专业救援设备。鼓励各校因地制宜在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游泳池,鼓励新建学校修建符合标准的游泳池,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游泳场地问题。鼓励符合规范、具备条件的相关学校、体育场馆、酒店宾馆、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游泳池向社会开放。

(五)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防护。妇联、团委、工会等相关部门要抓好节假日学生离校后的管护问题,充分运用儿童之家、栗米阳光家庭教育互助会、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关爱活动、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教育活动等,避免节假日期间发生不安全事件。各学校节假日期间要与监护人紧密联系,指导督促监护人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管理及安全保护工作。

(六)加强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动员社会各界,加强对困难群体、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和安全防护。要组织开展有益活动,避免漏管失控和出现防护盲区,坚决防止困难群体、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及子女等重点群体发生溺水等伤亡事故。

(七)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教育,督促监护人履行好法定监护责任。社事办要组织学校印发《学生防溺水倡议书》,学生和监护人签字后返回学校存档备查。要加强家校共育,各学校要召开专题家长会、开展定期家访,充分运用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载体,建立常态化安全提示机制,向监护人开展安全提示提醒。要做好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增强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强化监护人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观念,防止溺水。对不假离校的学生,学校要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原因,积极配合查找学生下落,防止学生发生溺水等意外。

(八)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完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为重点区域增配值守和巡防人员,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建立两级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件,要及时指导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和打捞等工作。党群办要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财政所要统筹牵头加大相关领域资金投入,推动预防溺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站在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关心国家未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少年儿童溺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作为,把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相关各成员部门、各学校要加强沟通协同、信息互通,建立完善联络机制,明确具体联络人员,有效对接各项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构建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农服中心要将防范少年儿童溺水纳入河(库)长制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类涉水单位的联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防范溺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研判,强化预警。平安办要牵头每年定期安排部署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补齐短板。平安办、社事办、派出所、农服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属地村(居)要定期组织专项研判,分析工作形势,提出工作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各学校和各类涉水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对各种风险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办,压实责任。平安办将对各部门和各村(居)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平安办、社事办、派出所组成的校园安全联合督检组将对各校开展常态化督查;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属地属事原则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少年儿童溺水事件的,列为镇级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镇级有关部门要量化防范溺水工作成效,按年度计入党政班子教育实绩考核、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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