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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62A/2024-00039 | [ 发文字号 ] | 栗子府发〔2024〕74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4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62A/2024-00039 |
[ 发文字号 ] | 栗子府发〔2024〕74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4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7 |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三批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驻村工作队、乡级各站办所:
为有效稳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鼓励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丰都县《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收回2024年栗子乡红色美丽村庄项目资金计划并重新安排的通知》(丰委农组〔2024〕15号)文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资金概况
本次下达我乡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0.953万元,资金来源渝财预〔2024〕35号,专项用于到户产业奖补。
二、奖补要求
(一)奖补对象。本次资金奖补对象为2024年在家发展产业但未享受第一批、第二批产业奖补以及已享受第一二批产业奖补但需增加资金的脱贫户和监测户。
(二)奖补标准。严格按照第一批奖补资金方案中的奖补标准确定奖补金额。
(三)奖补用途。用于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等庭院经济,购买农资设备、恢复生产发展、稳定收入来源等方面开支。
三、补助方式
各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户申请补助资金,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对于农业产业效益发展较好,自身致富能力强,特别是带动其他低收入对象致富的农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对于积极发展农业产业,有扩大生产意愿的农户,在其扩大生产后,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四、补助程序
(一)本人申请。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或户成员自愿填写“2024年栗子乡到户产业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交到所在村委会。
(二)村级初审。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申请对象进行查验初审。重点验证申请对象所提供的发展产业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申请对象所在家庭是否属于脱贫户或监测对象户;申请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是否准确。村级初审通过后,村(社区)两委签字盖章,报乡级审核汇总。
(三)成果验收。各村(社区)组织村干部或包村工作组成员开展验收,乡级验收通过后,乡村两级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同时在乡政务公开栏、村(居)公开栏或村(社区)内人口集中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五、工作要求
(一)情况摸排。各村(社区)摸排本辖区内2024年在家发展产业但未享受第一批、第二批产业奖补以及已享受第一二批产业奖补但需增加资金的情况,并及时联系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到村(居)委会填写申请表。
(二)整理资料。乡村两级收集相关档案资料,重点收集脱贫户、监测户提供的发展产业的佐证资料;建立补助资金台账,在台账中明确户主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等关键信息。
(三)专款专用。用好用实奖补资金,严禁用于脱贫户、监测户以外和与增收不相关的开支。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