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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19F/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丰名办发〔2023〕12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名山街道办事处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1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19F/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丰名办发〔2023〕12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名山街道办事处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1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6 |
丰都县人民政府名山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
为积极应对当前各类隐患风险挑战,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丰安交办〔2023〕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防懈怠。今年来,我县农村社区、村电动车、三轮车事故频发,调查发现均存在超载或违法载人违法行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反映出农村地区道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不够。各村(社区)、尤其是涉农社区和村委会要坚决摒弃麻痹松懈思想,严格工作要求,切实尽职履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全面摸底,重点管理。一是组织全面摸排。各村(社区)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对辖区两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进行一次全覆盖摸底排查,重点排查车主及驾驶人姓名、居住地点、联系方式、出行时间及车辆用途等情况,逐一建立台账。二是实施清单管理。对摸排出的两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以网格为单位,逐一明确管控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并实施“红黄绿”赋色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摩托车、电动车的管控力度。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控。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各村(社区)要结合人员出行规律、农忙出行特点等,定期开展研判分析,摸清找准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关键要害,针对性地合理调整管控措施,全力以赴消除风险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重点路段交通管控,针对农忙采摘、务工出行等集中出行风险,各村(社区)进一步紧盯出行集中的“一早一晚”、午后等重点时段和出入村镇、通往种植园等重点路段,加大对二、三轮摩托车、面包车、拖拉机等高风险车型的管控劝导力度,严防超员、违法载人肇事。特别是各村(社区)在组织召开会议时,要同步做好农村群众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警示,加强出行安全检查,严禁摩托车、面包车、私家车超员,三轮车、拖拉机、电动车违法载人。三是加强教育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车辆,告诫学生家长不要用三轮车、超载车装载学生;四是各村(社区)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进行监管,如经常性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员和车辆。
四、抓住重点,强化宣传。各村(社区)要针对农村务工出行车辆驾驶人和群众出行群体,通过微信、短信等“线上”以及农村大喇叭、宣传栏等“线下”以及督促村社干部、网格员“面对面”入户宣传的方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要重点曝光本辖区三轮车、电动车、面包车、农用车等交通违法肇事典型案例,讲清危害后果。农村“大喇叭”要全部打开,对过往车辆进行风险预警和安全提示。劝导站要加强提醒过往的驾驶员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附近道路隐患的分布情况。各村(社区)充分利用红白事人员集中情况下,适当进行农村道路安全宣传。
丰都县人民政府名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