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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74U/2023-00015 | [ 发文字号 ] | 青龙府发〔2023〕77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74U/2023-00015 |
[ 发文字号 ] | 青龙府发〔2023〕77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2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村(居)农机安全监管员的通知
各村(居)、乡级相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乡农机安全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经乡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村(居)农机安全监管员,现通知如下:
一、村(居)农机安全监管员名单
村(居) 监管员
五谷村 谭启碧
兴隆村 陈永红
黄泥村 易洪忠
龙井村 甘玉霞
青天村 彭春燕
双河村 易向丽
黄岭村 张正毫
太平居委 向淑德
二、村(居)农机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2.负责做好本村(居)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制止其违法行为,及时向本村(居)和乡级相关部门报告。
3.负责本村(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挂斗等农业机械安全隐患台账的建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宣传、会议等有关工作和活动记录。
4.负责及时采集本村(居)内每台农业机械与所属经营服务组织、农机户相关联信息,摸清型号、证照、权属、检审、驾驶人等情况,将“人、机、证、检审、投保”等要素数据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发现无牌作业、无证驾驶、逾期未检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上报。
5.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抢救、排险和善后服务工作,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生产紧急事件,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村(居)及乡有关部门,尽可能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督促辖区内拖拉机、农用车及大型农业生产机械主要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参加每单月安全生产教育学习。
7.负责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外籍变型拖拉机(已办理处置手续但车辆未报废处置的)日常监管。
8.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做好农机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
9.协助做好农机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10.协助上级部门或第三方核验机构入户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核验工作。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