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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74U/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青龙府发〔2024〕9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74U/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青龙府发〔2024〕9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8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乡级各部门:
现将《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为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参与防火、人人管住手中用火的社会共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社会稳定为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方针,突出宣传重点,将“防”贯穿森林火灾预防全过程,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现代化美丽丰都提供重要支撑。
二、抓住防火宣传重要时段与重点部位
(一)抓住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要突出抓实“清明”、“五一”、“国庆”、“寒暑假”、“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农业(企业)生产、高温伏旱期及持续高火险天气等重要时段的防火宣传工作。
(二)抓住重点部位。要紧紧围绕瓦屋山山脉、滑翔伞基地周围、溪渠河青龙段等山林资源和人员密集重点区域,输配电线路、油气管网、油气站、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经营主体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强化经营主体防火意识。
三、丰富防火宣传形式及载体
森林防火宣传要紧密结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载体。
(一)开展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和赶集日、院坝会等方式集中宣传,多渠道、高密度、全覆盖宣传森林防火法律规章制度,普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安全避险等森林防火知识。充分利用应急广播、森林防火检查站、短信等加强对入山人员提醒切勿违规野外用火,形成森林火灾预防群防群治格局。
(二)广泛运用“小手拉大手”宣传模式。要协调配合教育部门,积极向中小学生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宣讲因人为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教育学生在野外不玩火,提醒家长野外不用火,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模式,扩大宣传面,提升宣传效果。
(三)利用网络媒体等载体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公益广告等,做到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章、网络有提示。要协调运营商,利用互联网络和通信网络,编发森林防火网络公益广告和手机短信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实现在防火紧要期进入林区即能收到森林防火宣传提示短信。
(四)利用传统宣传模式开展宣传。要属地单位和经营主体森林防火宣传责任,在责任区域和入山路口设立固定宣传碑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四、突出防火宣传重点内容
(一)突出森林防火基本知识与常识的宣传。包括森林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知识;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以及非生产性用火的火源管理规定;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倡导文明祭祀,减少林区祭祀用火等。
(二)突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包括《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三)突出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包括违规用火尤其是违规农事、祭祀用火处罚的典型案例,警醒违规用火人员;树立依法治火先进典型,大力宣扬森林防火优秀集体、个人相关事迹等。
五、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防火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火灾预防的第一道关口,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各村居、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统筹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专人负责、统一安排、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确保工作不断档;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
(二)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居、经营主体场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宣传方案,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多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村居、经营主体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结束后,于4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至乡农业服务中心。总结须包含宣传车次,发放宣传册等各类物品品种、数量,新建、更新宣传碑牌等各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