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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74U/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青龙府发〔2024〕29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7-0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74U/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青龙府发〔2024〕29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7-02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开展《青龙乡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乡级各岗位:
现将《青龙乡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龙乡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两轮摩托车、载货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以下简称摩托车、电动车“两违”)引发较大事故和群伤事故,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延长“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并将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纳入整治重点。
一、组织领导
乡上成立以乡长代保金为组长,分管领导卢怀明为副组长,应急办、平安办、农服中心、执法队、辖区派出所、交警队及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成果,推动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养成不改装、不飙车、不乱停的习惯。
(二)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突出问题,通过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等方式,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一提升两下降”工作目标,即: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零。
三、工作重点
围绕农村地区主战场,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只装货、不搭人、戴头盔、靠右行,电动四轮车有驾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为重点,针对性抓好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充分准备部署(2024年1月10日前)
各村居单位部门要印制足量宣传资料进行发放,在场镇、村口、劝导站、农家乐、学校周边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海报;要设置摩托车、电动车停车场地,逐村(社区)设置交通安全学习点,方便违法驾驶人就近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二)全面宣传劝导(2024年1月11日—1月28日)
一是开展大宣传。各村居单位部门要通过赶场日集中宣传、院坝会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违法驾驶和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危害、法律后果以及下阶段将开展集中整治和教育学习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短信“一旬一提示”,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要组织农村“六支力量”做到逢赶场、红白喜事必宣传提示,村社每天通过短信或微信向驾驶人发送提示信息,乡口、村口、场口均要悬挂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村村通大喇叭每天播放宣传音频不少于两小时;要在服务窗口、场口、村口、村委会、学校及周边、用工大户、农家乐及餐饮场所张贴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和交通安全宣传海报。
二是大劝导工作。1.各村居单位部门要走村入户对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准确掌握车主姓名、上牌、保险、联系电话等相关情况,推动农村劝导站加强有效劝导,并将摸底掌握的情况及劝导、制止交通违法相关照片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2.辖区交警队、派出所及道安办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开展宣传劝导,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对不听从劝导的,严格依法处罚。
(三)强力整治教育(2024年1月29日至4月28日)
一是大整治工作。各村居单位部门每周组织6+5支力量开展不少于1次的“交安”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每天要组织乡道安办、辖区派出所在场镇、学校周边、农村用工大户周边、摩托车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乡村公路设置不少于1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每天开展不少于4小时执勤,重点在早晚学生上学和用工出行高峰时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检查。
对工作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暂不予处罚,参加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车辆;对违法驾驶人不愿参加学习教育的,要在落实“面对面”警示教育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本通知下发后,同一驾驶人累计3次(含)实施“两违”行为的,原则上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二是大教育工作。1.全面启用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集中学习点,乡上要根据违法人数和居住分布,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安全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帮助违法驾驶人取得学习实效。2.辖区派出所、乡道安办要及时将“两违”驾驶人和搭乘人通报其所在的村社、学校、用工单位,协调单位组织采取宣传教育、道德评价、警示提醒等方式,增强交通违法人员的守法意识。
(四)持续巩固提升(2024年4月29日及以后)
以两轮、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为重点,持续深化开展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常态长效开展集中学习劝导。同时,全面总结工作做法和阶段成效,固化有效做法,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整治、长期防控、彻底治理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大、“两违”行为突出,极易引发恶性事故,直接决定农村地区防控较大事故工作成效,各村居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全力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推进。各村居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组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六支力量”有力推进实施。
(三)规范文明实施。各村居单位部门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和劝导,规范执勤执法用语,严禁强制拖移车辆,严禁收取停车保管费。要加强集中学习的规范管理,优化学习内容,不得收取任何学习费、资料费,不得超出学习范围或变相处罚。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村居单位部门对检查劝导发现、举报查证属实的“两违”行为,要及时、如实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以便于集中学习、考评通报时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重大情况及时报乡道安办。联系人:黄豆;联系电话:13617687795;邮箱地址:13170063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