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26 | [ 发文字号 ] | 仁沙府发〔2023〕62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26 |
[ 发文字号 ] | 仁沙府发〔2023〕62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7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沙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 现将《仁沙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仁沙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2022年3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现按照上级要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努力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着力推动仁沙镇绿色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总原则,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逐步扩大居民参与率、提高分类减量率、增强投放准确率;探索并建立积分奖励和礼品兑换机制;构建和完善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体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要建立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示范小区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2023-2024年,所有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二、实施内容
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1.有害垃圾(红色垃圾桶):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厨余垃圾(绿色垃圾桶):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网点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和其他果蔬垃圾,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
3.可回收物(蓝色垃圾桶):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4.其他垃圾(灰色垃圾桶):是指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包括受污染和无法再生的纸张、陶瓷制品、渣土灰尘、大骨头等。
三、投放收运
1.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里。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 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后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废弃的电子类产品,交由具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2.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易腐垃圾,明确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严禁自行处理餐厨垃圾,避免对处理渠道造成危害。
3.其他生活垃圾按现有收存体系运行。要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前端收集点整治,做到密团收存;推行运输队伍专业化,严格车辆密闭运输,确保运行规范,避免环境污染。由现有达标处理设施垃圾卫生处理场或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4.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须进行分类投放、收集,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在全镇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成之前,联系具有相应危险皮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及处置,通过规范渠道进行收运处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建环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成立由村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标工作要求和标准,迅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掀起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潮。镇级有关部门要统筹其他领域垃圾分类工作,区分种植业废弃物、养殖业废弃物、投入品包装废弃物,推进农业生产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党委(总支)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发动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参与、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努力形成居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志愿者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完善垃圾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四)强化宣传发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村(居)要利用宣传栏、公示栏等载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五)强化政策保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引导、激励和补贴机制,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六)强化督导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纳入监督考核内容,由镇规建环办进行监督、考核,对未按要求对垃报分类的村居及个人纳入工作考核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