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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C711625445B/2022-00041 [ 发文字号 ] 三合街办发〔2022〕133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合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2-11-16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 索引号 ] 1150023C711625445B/2022-00041
[ 发文字号 ] 三合街办发〔2022〕133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合街道办事处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16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丰都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三合街道2022年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综合办事机构、事业单位:

根据丰都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丰防发〔20229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拟定《三合街道2022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

20221116

  (此件公开发布)


三合街道2022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我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按照《丰都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丰防发〔20229)要求,《2022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街道办事处决定于202211月至20233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确保我街道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组织对高层建筑整治重点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逐栋明确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消防设施维保单位和住宅楼栋长,并在醒目区域公示。对生命通道严重堵塞小区(道路),一小区一对策开展整治;元旦、春节期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应急管理办集中开展生命通道联合执法。健全高层建筑滚动排查机制,加大老旧高层住宅、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老旧高层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老旧高层建筑排查力度,对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瘫痪、违规开设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分类实施整治。2022年底前,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确保限期销号。

(二)组织开展厂房库房和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整治“回头看”。

经发办规建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办等要对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高风险对象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紧盯违规改建搭建、违规住人、违规停用消防设施、违规动焊冒险作业等突出问题,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实施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要组织对生产经营租住 10 人以上自建房开展再排查再摸底,持续紧盯违规住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车辆违规停放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管井封堵不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取得合法手续等 10 类问题,确保 20233月底前一般问题整改完毕,2023年底前重、难点问题对账销号。经发办、规建环保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还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企业单位、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要针对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深入推进医疗及养老机构整治。

三合卫生院民政与事务服中心、规建环保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应急管理办等要加大对医疗及养老机构,特别是医养结合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吸烟、电动轮椅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违章动火动焊等不规范行为,落实六个严禁刚性措施; 对非法经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外墙门窗违规设置铁栅栏,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手段严肃处理。督促单位全面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2022 年底前,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清零

(四)深入推进大型综合体达标创建。

经发办、应急管理办要配合县消防大队督促大型综合体抓紧对标对表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指导管理单位建强行政管理、技术管理、火灾扑救和技术处 四个团队,完善消防职责制度,实施标准化管理,确保 2022年底前 2 万平米以上综合体全部创建达标。要认真汲取江苏南京 “10·29”金盛百货商场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推进大型综合体用电用气、消防设施、装修施工等方面突出问题整治,规范综合体内租赁单位日常消防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力降低火灾风险。

(五)加强涉疫场所火灾防控。

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要动态掌握本辖区集中隔离场所启用情况,落实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对投用前的集中隔离点,三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发办、应急管理办等要逐一实地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查看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重点部位人员在岗等情况,督促限时整改问题隐患,确保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对正在使用的集中隔离点,要采取远程指导方式加强检查提醒,建立消防工作每日调度机制,督促落实消防设施维护、用火用电管理、 疏散通道清理、人员岗位值守等措施,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抓好三区两通道等重点部位火灾防范。针对因防疫需要带来的塑料薄膜铺设、安全出口锁闭、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大量储存等风险,指导管理单位采取严管严控措施,做足应急准备,提升防控等级,确保消防安全。

(六)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

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等要针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对象,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储存使用醇基燃料、违章搭建、违规设置铁栅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组织社区民警、村社干部、网格人员、物业保安等基层防控力量,开展敲门行动,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查, 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广泛发动物业小区小广播、农村大喇叭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火灾智能防控系统等技防设施。

(七)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保。

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要分时段组织对节庆活动、商圈景点、易燃易爆等区域和场所集中开展消防检查指导,紧盯用火用电、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祈福祭祀等关键环节,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对我街道范围内的重大活动场所,逐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落实六加一防范措施,安排力量现场检查、执勤值守,确保现场安全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2年11月30日前)。

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25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调度、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冬春季节历来是我街道火灾多发高发期,也是小火亡人易发期,加之受重大活动后放松期、年底业绩冲刺期、传统事故多发期三期碰头叠加影响,消防安全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等要充分认清我街道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

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等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对本辖区、 本行业、本单位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梳理分析,剖析查找存在的短板不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针对自身火灾风险特点,要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实施精准化治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

(三)强化综合施策。

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等要实时把握消防安全风险趋势,落实属地、属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会商研判、约谈提醒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严格隐患查处,严厉打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督办的督办。要广泛告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指导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四)严格督导问效。

应急办将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督导检查和年度消防工作检查重要内容,加强明察暗访,推动任务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规环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派出所、民政与事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发办等部门将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3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报告。联系人:曾小科;联系电话:1331027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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