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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2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1-30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2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30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情况:年初预算基数1466.96万元,年内调整预算增加16480.44万元,全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额17947.4万元,比上年16422.19万元增长9.29%

——支出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79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73万元(人员经费1367.89万元,公用经费395.84万元,项目支出16183.67万元。

    按经济分类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080.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1.03万元,资本性支出2570.76万元,对企业补助12320.94万元。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47.4万元较上年16422.19万元增长9.2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83.64万元,较上年2951.25万元增长255.23%

2)国防支出4.46万元,上年无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15.73万元,较上年13.82万元增长13.82%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98万元,较上年43.71万元增长135.6%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76万元,较上年530.55万元减少34.45%

6)卫生健康支出79.08万元,较上年71.52万元增长10.57%

7)节能环保支出63.48万元,较上年887.85万元减少92.85%

8)城乡社区支出49.44万元,较上年54.06万元减少8.55%

9)农林水事务(含村社补助)支出4226.23万元,较上年6724.73万元减少37.15%

10)交通运输支出134.70万元,与上年11.33万元增长1188.88%

11)住房保障支出181.71万元,较上年67.03万元增加171.09%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57.99万元,比上年5024.34万元减少55.06%

13)其他支出0.2万元,上年无支出。

——收支平衡情况:本年上级补助收入17947.40万元,加上年结余174.56万元,本年本级收入合计18121.96万元。减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47.40万元,本年一般预算收支平衡,年终累计结余174.5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情况:全年政府基金上级拨款补助收入560.42万元。较上年665.17万元减少15.75%

——支出情况:全年政府基金预算支出560.42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383万元;较上年536.29万元减少28.58%

(2)农林水支出175万元上年无支出。

(3)其他支出2.42万元,较上年128.88万元减少98.12%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基金上级拨款补助收入560.42万元,加上年结余0.28万元,本年本级收入合计560.70万元。减本年基金预算支出560.42万元,本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年终基金累计结余0.2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支平衡后无余额。

二、2021年财政工作成效

三建乡财政办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克服人员老化,财政制度改革变化等不利影响,围绕保障政府行政主业、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理财,恪尽职守、扎实工作,经过全办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体现在:

1.坚持协税护税,确保财政收入。严格执行税法有关规定,加强与兴义税务所的工作联系与配合,认真履行财政部门的协税护税以及代扣代缴职责。一是对于政府统发工资的职工,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是对辖区内由政府承担支付工程款责任主体的项目,实行款税同步,在工程款预付和结算中,坚持依据丰都县完税证明及工程款发票划款,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实际入库全口径税收(不包括建安税)23215.15万元(招商引资项目重庆巨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税贡献22996.5万元),其中:增值税22824.86万元、个人所得税23.87万元、企业所得税35.79万元、印花税89.29万元、城建税228.87万元,车辆购置税12.21万元、耕地占用税0.26万元,地方分成税收收入完成12975.72万元,除以产业发展资金方式支持补助给招商引资项目企业9527.85万元外,全年实际为县财政完成分成收入3447.87万元;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本年非税收入任务18万元,实际入库105万元,完成任务的583%

2.加强预算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资金供给。不断发挥资金预算在财政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年初预算,本着确保人员经费、基本运行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原则,制定出了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综合财政预算。在执行财政预算中,将有限的资金用到了关键的地方。

2021年,我乡已完成财政总收入17947.40万元,同比增长9.29%。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7947.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3.73万元,市县专项补助收入16183.67万元),同比增长9.29%;基金专项拨款补助收入560.42万元。同比减少15.75%

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支平衡后无余额。

在考核资金支付工作上,全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总额3736.73万元,年末实际支付2553.18万元,支付比例为68.3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计划总额2655.35万元,年末实际支付2512.5万元,年末实际支付比例94.62%。资金支付进度分列全县第一、第二。极大地推动了各类扶贫项目的建设速度及效益发挥。

3.严格财经纪律,实现三公经费的有效管控。面对三建乡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公务业务费压力剧增的现实困难,严格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严控三公经费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6.19万元,同比增长3.9%(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2万元同比增长9.07%公务接待费31.63万元同比增长4.53%另外:会议费1.07万元,同比降低47.03%;培训费7.37万元,同比增长4.99%

4.适应财政体制改革,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科学设置项目及资金绩效目标,加强过程跟踪及绩效管理,认真开展自评总结,接受市县的绩效考评检查。在突出资金效益的同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由于去年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到位迟缓,乡村振兴及场镇搬迁因事增费,因事增人造成的经费困难问题依然存在,导致2021年我乡在保工资及保运转方面压力剧增。

    三、2022年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2022年市县专项资金补助、政府性基金补助、项目资金暂不作安排。本财政支出预算草案只对体制性的支出进行预算,根据县上2022年预算编制积极稳妥、有保有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的总体要求,遵循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方法,2022年我乡财政支出预算拟安排130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32万元、项目支出416.02万元 按经济分类支出分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36.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2.13万元、预留经费14.9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02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5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66.33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26万元。

7)农林水支出(含农业事业运行及村居补助)383.19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48.15万元。

10)预备费14.91万元。

四、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年初国有资产总额为1219.2万元,年末资产总额为2167.68万元。按照权属性质分:按照资产类别分:货币资产(银行存款)1627.90万元、固定资产537.64万元、无形资产1.54万元。资产总额增加948.48万元,银行存款增加940.28万元(市人大扶贫集团产业扶持资金注资),固定资产新增7.6万元。

经盘查,纳入系统台账管理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年初共有2031件原值531.58万元,年内新增369.16万元,年内减少391.56万元,年末实有2028件原值539.1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3716.2205.61万元,通用设备(办公电器及车辆)352226.77万元,专用设备(体育及社保指纹检验设备)317.84万元,办公家具用具164497.42万元,无形资产(地基)11.54万元。完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51.20万元,现有固定资产净值287.98万元。

五、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之年,财政工作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缩一般性支出三保一压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促增长、促发展,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全面落实乡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执行乡人大的决定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更好服务全乡经济社会和乡村振兴大局。

1.明确收入目标,积极协税护税,增强财政保障力度。坚定完成全年23.6万元的非税收入目标任务不动摇。紧密联系、积极争取,依靠市人大帮扶集团,东西扶贫协作,市县对口帮扶单位的援助捐赠,依靠场镇建设的规费征收,完成全年非税收入任务。同时,协助税务部门强化对工程税收征管,在工程款支付时,坚持先税后款的原则。

2.坚持规范创新,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基本运转和重点工程建设。配齐配强财政队伍,定岗定责,确保财政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研究落实机关和事业单位统筹保障,分类列支,统一核算的财政运行改革,确保三建各项事业支撑有力,平衡发展。对原支出结构清理分类,分清事权与财权,上挂与本级的支付责任清单,杜绝责权不分、重复支出。在三保一压的同时,优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法,在专款专用的同时,统筹使用没有指定用途的上级专款。确保本级财政对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人员及事务负责,以此确保基本运转。同时,高效运转,确保重点项目资金支付有序、支付有度、支付合法,绩效显著。

3.强化财政监管,实行内部风险控制,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项目绩效、资金支出及债务管理,强化预算、效益及风险控制,坚持依法理财。扎扎实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制定完善各类支出定额和开支标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债务的管理,坚持规划优先,计划先行,严禁无计划超计划建设,避免新债务的产生。加强对政府各类收支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及时向人大报告情况,自觉接受乡人大的监督,增强财政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乡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服困难、主动担当,在乡村振兴战略上展示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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