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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0XD/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三建府发〔2024〕10 |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建镇人民政府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0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0XD/2024-00009 | 
| [ 发文字号 ] | 三建府发〔2024〕10 |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建镇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0 |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建乡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相关站办所:
为有效稳定脱贫人口家庭经济收入,积极促进脱贫人口生产发展,创收致富。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建乡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建乡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
实施方案
根据丰都县财政局、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的通知》(丰财农〔2023〕9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发展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三建乡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发展奖补工作,切实解决脱贫人口发展实际困难,积极鼓励促进脱贫人口自力更生发展生产,激发内生动力,摒弃好吃懒做思想,有效稳定脱贫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严守规模性防贫底线。
二、主要内容
(一)补助对象:原则上为2024年在家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优先向202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的农户倾斜。
(二)补贴用途:可用于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等庭院经济,购买农资设备、恢复生产发展、稳定收入来源等方面开支。
(三)补助标准:县上分配给全乡的补助资金共21.35万元,根据各村(居)摸排的在家户数和产业情况,综合考虑予以分配,结合实际情况,若有村(居)分配金额使用不完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乡上可将剩余资金统筹调剂给其他需要的村(居)使用。
为多鼓励脱贫对象发展生产,参考县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文件,原则上按照每户奖补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养殖鸡5只以上,每只补贴50元;
2.养殖鸭(或鹅)5只以上,每只补贴50元;
3.养殖山羊3只以上,每只补贴250元;
4.养殖猪1头以上,每头补贴500元;
5.养殖牛1头以上,每头补贴1000元;
6.养殖马1头以上,每头补贴1000元;
7.种植蔬菜、玉米、土豆、豆类、高粱、红薯、萝卜等农作物0.3亩以上,每0.1亩补贴100元;
8.开办经营性企业(如小餐馆、便利店等),且在营业运行,每户补贴1000元(要求要有今年的工商营业执照);
9.养殖蜂蜜3桶以上,每桶补贴120元;
10.养殖兔5只以上,每只补贴50元。
(四)补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进行补助。引导农户申请补助资金,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对于农业产业效益发展较好,自身致富能力强,特别是带动其他低收入对象致富的农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对于积极发展农业产业,有扩大生产意愿的农户,在其扩大生产后,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五)补贴时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奖补流程
(一)本人申请。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或户成员自愿填写“三建乡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审批表”并提交到所在村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发展产业情况说明以及照片等佐证资料;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申请人或其他户成员的一卡通账户复印件;4.系统打印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户证明。
(二)村级初审。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申请对象进行查验初审。重点验证申请对象所提供的发展产业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申请对象所在家庭是否属于脱贫户或监测对象户;申请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是否准确。初审通过后,由村(居)两委及驻村工作队签字盖章,报乡镇审核汇总。
(三)复核验收。对各村(居)上报的人员,原则上按照“完工一批、验收一批、兑现一批”总体要求,由各村(居)从包村工作组、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抽取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申请对象发展产业情况开展复核验收,原则上在7月底前全部复核验收完成。复核验收通过后,乡村两级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同时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或村(居)内人口集中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四、工作要求
(一)入户摸排。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入户了解农户农业生产情况,做好2024年度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的宣传解释和指导服务,指导农户填写三建乡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审批表。
(二)整理资料。乡村两级收集相关档案资料,重点收集脱贫户、监测户提供的发展产业的佐证资料;建立资金奖补汇总台账,在台账中明确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发展产业种类、补贴金额等关键信息。
(三)专款专用。因补助资金为中央衔接资金,严禁用于脱贫户、监测户以外和与增收不相关的开支。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严肃纪律。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中之重,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亲自抓、亲自审的首要责任,积极开展工作研判和产业发展谋划,强化政策宣传讲解,用好用实补助资金。
附件:1.三建乡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审批表
2.三建乡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汇总表
3.三建乡XX村(居)关于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补助人员名单的公示
4.三建乡2024年到户产业奖补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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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三建乡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审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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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 信息  | 
 农户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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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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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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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 类型  | 
 养殖业  | 
 种植业  | 
 其他生产经营业  | |||
| 
 养殖种类  | 
 养殖数量  | 
 种植种类  | 
 种植规模  | |||
| 
 发展生产图片  | 
 图片可附后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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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 申请  | 
 本人申请到户产业发展,所申请内容情况皆为真实,如有虚假,所领产业补助金愿全数退回,并接受相关规章处理。 申请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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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 审核  | 
 该户到户产业发展情况属实,符合申报补贴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审批。 支部书记(签字):驻村第一书记(签字):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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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核 验收  | 
 同意予以补助。 分管领导(签字):经济发展岗(签字):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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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三建乡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汇总表 单位:(头、只、个、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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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村社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 号码  | 
 联系电话  | 
 对象类别  | 
 收款人姓名  | 
 收款人(一 卡通)账号  | 
 发展种类  | 
 发展数量  | 
 补贴 金额(元)  | 
 备注  | 
|
附件3
三建乡XX村(居)关于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补助人员名单的公示
我村(居)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申请补助的 户脱贫户(监测户)进行逐户审核,审核 户符合补助条件,现已通过复核验收,将按照《三建乡2024年度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补助。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乡级监督电话):023-70672001
监督电话(村级监督电话):
附件: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补助人员名单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三建乡2024年到户产业奖补资金分配表
| 
 序号  | 
 村(居)  | 
 摸排在家  | 
 分配额度(万元)  | 
| 
 1  | 
 蔡森坝  | 
 75  | 
 3.00  | 
| 
 2  | 
 夜力坪  | 
 82  | 
 3.29  | 
| 
 3  | 
 红旗寨  | 
 55  | 
 2.20  | 
| 
 4  | 
 鱼泉子  | 
 79  | 
 3.17  | 
| 
 5  | 
 绿春坝  | 
 63  | 
 2.52  | 
| 
 6  | 
 双鹰坝  | 
 85  | 
 3.41  | 
| 
 7  | 
 石龙门  | 
 48  | 
 1.92  | 
| 
 8  | 
 廖家坝  | 
 46  | 
 1.84  | 
| 
 合计  | 
 533  | 
 2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