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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0XD/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三建府发〔2024〕65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8-16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0XD/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三建府发〔2024〕65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16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期“白事”管理的通知

村(社区),有关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期内“白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止引起森林火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程序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整合农村宴席、“白事”野外用火等审批流程森林防火期内“白事”野外用火的审批可简化整合至农村宴席申请表中,由村(社区)实地查看“白事”野外用火地点尤其是下葬及沿线环境后,在尊重农村习俗情况下,备注森林防火注意事项及意见,并报乡应急管理岗、农业产业服务岗备案执行(审批表见附件1)。同时,各村(社区)应对事主做好安全提示,登记好农村“白事”习俗“头七”“四十九”“周年”等具体时间,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书面等做好事前工作提醒。

二、加强过程监管

各村(社区)在森林防火期内审批农村“白事”野外用火的同时,要同步落实一名村(社区)干部全过程指导及监管,并在其下葬的当天组织力量防止引发森林火情指导及监管重点:1.指导宴席用火地点及燃料情况;2.指导坐夜或做白烟花爆竹燃放地点;3.舞台、灵台等用电线路搭建;4.下葬路线烟花爆竹摆放;5.安葬处灵屋、花圈及物品焚烧;6.安葬点烟花爆竹燃放;7.“白事”中与森林防灭火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强化乡级指导

乡级各相关岗位要充分研判森林防火期内操办的“白事”对林区边缘农户操办“白事”的,或安葬地点在林区内边缘的应逐一和村(社区)核实情况对风险隐患较大的“白事”,乡农业产业服务岗、应急管理岗等应安排洒水车、水泵、水袋等设施设备到场,组织应急队伍到位做好应急准备根据现场情况,做好烟花爆竹、花圈、灵屋等燃放焚烧前环境降温,或燃放过程灭火应急,或燃放后环境降温增湿等工作。

本通知由乡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三建乡农村宴席申请报备表

丰都县三建乡人民政府        

20248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三建乡农村宴席申请报备表
申报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事由
时  间
宴席地点
是否党员
是否社长及以上干部
村(居)民小组意见
村(居)委意见
森林防火期
注意事项及建议

应急管理岗
意见

森林防火期
农业产业服务岗
意见

乡纪委或食品安全分管领导意见
森林防火期
林业分管领导
意见

备注:本申请报表一式三份,申报人一份、村(居)委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附件下载:

65.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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