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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55 | [ 发文字号 ] | 双龙府发〔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双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55 |
[ 发文字号 ] | 双龙府发〔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双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9 |
丰都县双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龙镇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部门、养老机构:
现将《双龙镇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双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为科学应对新冠疫情特殊情况、规范开展养老机构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实事求是的原则,牢固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疫情发生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稳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以分管民政工作领导为副组长,以社事办、平安办、应急办、党政办、卫生院负责人及双龙社区支部书记、副书记为成员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由熊秋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综合协调本镇辖区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做好与县民政局等部门和养老机构村(居)委会的联络协调工作。
双龙社区: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养老机构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养老机构:按照市县镇疫情防控要求严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镇平安办、应急办:负责定期检查辖区内养老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实地检查。
三、应急启动与终止
本县没有疑似或确认病例时,按照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执行。
本县内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时,各养老机构进入应急状态,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防控工作,执行县上规定的应急措施。
(一)应急启动
养老机构发现符合疑似病、确诊病例定义的患者,立即电话告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党委政府、组织卫生院专家组进行会诊,若会诊确定符合疑似病、确诊病例定义症状,第一时间转丰都县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并报告县民政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请求支援和指导。同时,防控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如养老机构出现疫情,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上级联防联控机制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等工作;情形严重的,要将该养老机构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三)应急终止
本县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出院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报请县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