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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4X6/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4X6/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乡镇党委、政府围绕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

(二) 单位构成。

乡镇设置党政内设机构10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事业机构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共2635.73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数247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6.66万元;上年结转15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7.4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07.5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拨款增加249.63万元,公共安全经费拨款增加12.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经费拨款增加1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拨款增加92.85万元,城乡社区经费拨款增加8.14万元,农林水经费拨款增加152.78万元,交通运输经费拨款增加51.48万元,住房保障经费拨款增加32.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经费拨款增加4万元,预备费增加4.62万元,其他费用拨款增加2.5万元。卫生健康经费拨款减少13.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63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7.7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05万元,农林水支出448.5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0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万元,预备费24.99万元,其他支出2.5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07.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73.1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4.33万元。

三、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8.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33万元,比2022年增加580.1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29万元,比2022年增加473.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及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96.03万元,比2022年增加106.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等,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市政运行、经济发展、平安建设、其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专项等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40万元,比2022年增加27.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养老服务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3.30万元,比2022年减少2.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7.30万元,比2022年减少2.7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1.25万元,比上年减少5.37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7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764.3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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