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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4X6/2024-0004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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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7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乡村振兴工作、村级房屋改建(造)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两年内的离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熟练电脑办公,协调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会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在县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经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人员;
5、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在工商部门注册有营业执照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所需材料:《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原件、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携报名所需材料到丰都县双路镇社保所现场报名。
(二)考察。本次采用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面试录用,由镇政府分管工作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纪律意识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结论。
(三)聘用及待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由领导班子集体审议,根据现实条件比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人员需与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待遇:公益性岗位补贴、缴纳五险一金。
四、工作地点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者应诚信报名,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未尽事宜由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70632373。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