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07X/2024-00024 | [ 发文字号 ] | 树人府发〔2024〕63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3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07X/2024-00024 |
[ 发文字号 ] | 树人府发〔2024〕63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30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树人镇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丰都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的《丰都县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丰森防指〔2024〕4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树人镇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行动。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树人镇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排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坚决遏制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形势平稳,根据《丰都县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盯紧林区及林缘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可能受火灾威胁的重点目标,推动数字赋能,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构建台账明晰、责任到人、闭环管控、动态更新的管理体系。严厉查处违规用火,消除风险隐患,形成“不敢违规用火、不能违规用火、不想违规用火”的良好局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
二、行动时间及方式
(一)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二)行动方式。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森防指)领导下,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牵头实施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汇总形成镇级台账,各相关部门形成行业台账,各村(社区)牵头开展全覆盖排查,细化分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落实专人、明确措施,按进度、按要求逐项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村(社区)台账。
三、重点范围
加强对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以内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目标和重点人群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建立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隐患台账。
(一)重点设施。主要包括输配电站及线路、通信基站及线路、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及管道、储油加油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爆材库)、水电站等。
(二)重点部位。主要包括场镇面山、村林密接、农林接驳、坟场和林区在建工程等。
(三)重点区域。主要包括蒋家山脉涉及的双凤山、万寿桥、白江洞等村及鬼王石刻旅游景区等。
(四)重点目标。主要包括自然遗产、国家及市县级文化遗产、国家及市县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军事设施等。
(五)重点人群。主要包括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等。
四、工作任务
(一)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一是常态化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在前三年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从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持续对林区及林缘的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通信基站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坟场、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旅游景区、林缘农耕地和火情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查找政府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林区经营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和护林员巡护责任存在的问题隐患,持续完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建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农业产业服务岗,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岗、应急管理岗、社会事务岗、文化旅游岗、各村(社区)〕
二是深入开展行业领域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对森林火灾风险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形成本行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
1.耕地、农林接驳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牵头单位:农业产业服务岗,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岗、应急管理岗、社会事务岗、文化旅游岗、各村(社区)〕
2.林区及林缘民政服务机构、林区公墓(集中坟区)、林缘附近民居(传统村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牵头单位:农业产业服务岗,配合单位:社会事务岗、各村(社区)〕
3.涉林景区、林区内国家及市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牵头单位:农业产业服务岗,配合单位:文化旅游岗、各村(社区)〕
4.林区及林缘住宿企业(农家乐、民宿)、加油站(储气站)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整改。〔牵头单位:农业产业服务岗,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岗、应急管理岗、各村(社区)〕
5.林区及林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煤矿、非煤矿山等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岗,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岗、各村(社区)〕
6.林区及林缘配电线、通信基站、油气管道等设施和民爆仓库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岗,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岗、各村(社区)〕
7.穿越林区公路(铁路)及其管护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牵头单位:农业产业服务岗,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8.森林区域内长输油气管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岗,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岗、各村(社区)〕
9.林区及林缘水电站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岗,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10.林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牵头单位:农业产业服务岗,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三是组织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镇经济发展岗牵头、农业产业服务岗配合,督促指导供电公司加强森林区域内线路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可核查。要准确填报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时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树障安全隐患予以清理,坚决守护“林电共安”。要严格管理超特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周围的计划烧除、防火演练、民事用火,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设定禁烧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农业产业服务岗,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四是扎实推进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要充分运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对照重点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重点排查整改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可能引发火灾的最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相关的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隐患信息。要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数据信息采集和应用,完整准确填报排查整改台账,形成可统计、可量化、可分析的数据成果,加快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落地落实,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农业产业服务岗,配合单位: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违规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下、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焚烧疫木、点烧阻隔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1.严厉打击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以内违规农事、祭祀、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并将查处情况登记归档。重点查处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以及其他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行为。〔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岗,配合单位:农业产业服务岗、各村(社区)〕
2.违规用火案件查处,查明起火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原因及行政案件查处、刑事案件侦办。〔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岗,配合单位:农业产业服务岗、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产业服务岗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统筹组织实施好本次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行动按时保质完成。
(二)压实末梢责任。本次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进行。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压实责任至末梢,部门单位为“条”,村(社区)为“块”,充分用好“一长三员”及护林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将实时排查出的隐患报乡镇(街道),由农业产业服务岗统一通过微信“小程序”上报信息,镇“指导员”负责审核信息,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林业局督促指导重庆市森林草原智慧防火综合管理平台基础信息录入与使用。(注:军事设施排查需报纸质件)
(三)加强警示督导。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通过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提升经营主体、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对开展专项行动不力的村(社区)、相关部门及时通报、约谈,对行动期间引发森林火灾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从重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