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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07X/2025-00021 [ 发文字号 ] 树人府发〔2025〕82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11-13 [ 发布日期 ] 2025-11-2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07X/2025-00021
[ 发文字号 ] 树人府发〔2025〕82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1-13
[ 发布日期 ] 2025-11-23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树人镇2025年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各中小学校,镇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岗位:

现将《树人镇2025年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树人镇2025年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2025年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的关键之年。为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适龄人员义务教育100%有保障,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杜绝因贫失学、返贫辍学等现象,巩固和提升控辍保学成果,确保本年度控辍保学及残疾对象送教(关爱)上门到位,风险人员常态化清零目标,为乡村振兴做出教育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各中小学书记校长为成员,统筹抓好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管中心,由教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抓,控辍保学专干具体抓,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效。

三、工作目标

网格排查辖区适龄人员做到一个不漏,教育依法保障实现一个不少;杜绝出现因残失学、因贫辍学等情况;常态实现控辍保学清零目标,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送教(关爱)上门及学籍管理等符合相关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依据教育法规,规范控辍保学工作。

1.特殊教育群体政策。对今年8月31日前已年满6周岁或以前未评估的适龄残疾人员,须在教管中心牵头下,在6月底前由乡镇(街道)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提出安置意见并填报安置意见表,报请县教育专家委员会复核同意后,再按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关爱)上门等方式依法保障;如家长自愿延缓一年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应填写《缓学申请表》,经乡镇政府审批同意,报县教委审批备案,缓学一年后再评估安置。所有安置意见须经责任学校、政府签字盖章确认,9月底前将残疾证(或医院诊断报告)复印件、安置意见表、学籍卡交县教委审核备案。对评估为不能到普通学校或特殊学校就读的人员,应采取送教上门。对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人员或特殊病种群体,按2课时/周.次开展送教上门,一学年不得少于80学时。如保障对象不在属地或特殊时期,可通过网络送教方式进行,待保障对象返家后再按正常送教方式进行。学校每月按要求上交送教材料到镇教管中心及教育科303备案。

2.正常休学相关政策。针对适龄人员因重大疾病或有明显心理障碍暂不能正常入学人员,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二甲医院的诊断证明即时办理休学手续,待医治痊愈或心理干预正常后方能返校,原则上休养3个月以上人员应复学至下一年级;学校上交休(复)学申请到教委教育科备案。

3.厌学人员相关政策。针对无故连续一月未到校的少数极度厌学人员的保障工作,须及时启动“1+4”联防联控机制,经“1+4”联防联控工作组综合研判,如强制劝返具有较大风险人员,可暂缓劝返。但学校应按第一个月连续劝返3次(可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劝返),每次劝返过程应有“1+4”联防联控组成员(政府分管领导、村社干部、校长、责任教师)共同参与,详细记录劝返过程并签字确认,同时应有真实的影像资料印证劝返过程;从第二个月起“1+4”联防联控组按1次/月持续劝返;期间学校应保证其学籍正常、座位固定、教材到位等,保证随时接纳其返校就读。

(二)精准掌握情况,落实控辍保学机制。

4.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实施控辍保学“一线两包三负责”工作机制。即“政府-教管中心-学校-年级-班级”一条线;学校领导包年级、教师包班级;落实“政府负责督导、教管中心负责统筹、学校负责落实”的运行机制。教管中心、各责任学校要明确控辍保学责任,主动与驻村干部、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加强汇报和沟通联系,夯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同时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督导考核内容。

5.核查摸清底数。完善辖区适龄人员信息台账,认真研究分析风险学生原因,常态化做好劝返复学工作,适时更新劝返复学销号台账。各校在3月31日、9月30日前按网格要求全面摸排辖区内适龄人员去向情况,重点关注小升初转段人员、异动人员、送教(关爱)上门等群体的去向,并即时上报风险人员台账,精准更新市、县两级平台信息,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三)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控辍保学成效。

6.落实资助政策。要将农村低收入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残疾人户、特困户等七类特殊监测群体家庭户子女纳入重点监测扶持对象。对于非寄宿特困生,要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资助,尤其是受家庭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学生,学校应实行兜底政策,确保不能因贫失学。

(四)创新教育手段,提升控辍保学质量。

7.提高育人水平。通过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教育质量、落实“双减”政策等措施来吸引学生主动复学。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配齐教学设备,完善配套设施,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学校可根据劝返学生的特点探索差异课程设置与管理,保障复学人员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五、纪律要求

凡存在下列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在控辍保学工作中走过场,工作不力,流于形式,对风险人员不能常态化跟踪限时销号,导致在各级检查中出现问题被通报;二是对辖区范围内的风险人数底数不清,台账不准,或弄虚作假、漏报瞒报风险人员;三是学生未到校,学校及教师没有及时发现,贻误即劝时机导致学生辍学;四是学校教师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处事不公,挖苦、讽刺、歧视、体罚学生等导致学生厌学辍学的;五是片面追求升学率,故意排挤学习成绩差、习惯差的学生导致退学的;六是对一些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以停学回家接受家长教育的名义,过后不接受学生返校就读的;七是在定期网格排查中走过场,弄虚作假,数据不准;八是拒绝接收责任辖区内返乡农民工子女(含转学);九是送教(关爱)上门平台数据不足,图片等资料造假等;十是其他行为导致学生辍学。镇政府对风险人员销号工作纳入学校“负分制”考核,并同步报县教委备案考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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