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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07X/2024-0002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人事工作;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07X/2024-0002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人事工作;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1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丰人社发〔2024〕34号文件《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县人社公益性岗位开发及资金管理的通知》确定的选聘农村公益性岗位的程序,通过报名申请、资格审查、支委会研究等环节,已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1人,现公示如下:
一、拟聘人员
付敬芬,女,身份证号:5123**********3269,家住丰都县树人镇万寿桥村2组。
二、公示期限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
三、公示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其他问题的,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向树人镇人民政府反映,举报电话:023-70651328。
(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造谣中伤或者串联诬告。如发现有泄愤报复、恶意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