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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27A/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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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6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党委、政府围绕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场镇管理和农村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下设综合办事机构9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4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3.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90.5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53.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增加3.15万元、各类项目经费拨款增加81.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4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32万元,国防支出2.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5.00万元,教育支出8.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82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2.27万元,农林水支出904.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预备费31.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4.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56.5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1.3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3.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3.30万元,比2023年增加23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74万元,比2023年增加156.5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单位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48.66万元,比2023年增加8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各村(居)干部日常工资待遇及日常运行经费。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6.59万元,同2023年持平。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59万元,同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同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6.83万元,比上年减少5.9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数量减少,相应人均公用经费数额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148.6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2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红丹 联系方式:023-7068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