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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75 | [ 发文字号 ] | 社坛府发〔2023〕2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惠民利民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75 |
[ 发文字号 ] | 社坛府发〔2023〕2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惠民利民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0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坛镇2023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努力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社坛镇2023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社坛镇2023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
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努力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2023年拟实施100亩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示范带动全镇明年推广机插秧500亩。
一、工作原则
提升水稻机械化水平,重点推广机插秧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农民受益,机手增效,主体明确,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开展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100亩,由村民自愿申报,再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加强对农户机插育秧进行全程技术指导。通过“作业补贴”方式开展的机插秧示范,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和模式,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水平。
三、建设内容
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大户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体,与种粮户开展协议服务,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服务。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后,将作业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提供农机生产作业服务的社会主体。在开展作业补贴试点的同时,各村应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开展机插秧示范建设。
四、资金安排及原则
财政办按照每亩50元的补贴标准安排作业补贴专项资金5000元,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大户提出补贴申请,经镇财政办、纪委、农业服务中心验收后,按实际验收面积完善相关材料后予以补助。
五、作业补贴程序
1.种粮农户与农机服务组织开展机插秧协议服务、由村社负责登记确认,建立农户(或规模种植户)清册(附件1),汇总后报镇农业服务中心。
2.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办对村社确认的作业服务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确认作业区域、协议面积、补贴对象。
3.服务组织按镇村确认的作业区域开展机械化育插秧作业服务。任务完成后,由作业服务主体填报社坛镇2023机插秧补助申请表(附件2),经村委会签字盖章后,报镇农服中心审核。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申报、验收、补贴等程序,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
2.强化宣传,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3.强化资料收集,将实施照片、机械化作业优势等做成宣传资料。
附件:1.社坛镇2023年水稻机插登记表
2.社坛镇2023年机插秧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