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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27A/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社坛府发〔2024〕2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发布日期 ] 2024-03-2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27A/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社坛府发〔2024〕2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发布日期 ] 2024-03-28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坛镇2024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努力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社坛镇2024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202435       

(此件公开发布)

社坛镇2024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

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努力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2024年拟实施100亩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

一、工作原则

提升水稻机械化水平,重点推广机插秧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农民受益,机手增效,主体明确,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开展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100亩,由村民自愿申报,再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加强对农户机插育秧进行全程技术指导。通过“作业补贴”方式达到机插秧示范目的,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和模式,促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提升。

三、建设内容

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大户等服务组织为主体,与种粮户开展协议服务,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服务。经相关审核验收后,将作业补贴资金兑付给直接提供农机生产作业服务的社会主体。作业补贴以相对集中连片实施,在开展作业补贴试点的同时,各村应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开展机插秧示范建设。

四、资金安排及原

政办按照每亩60元的补贴标准安排作业补贴专项资金6000元,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大户等主体提出补贴申请,经镇财政管理岗位、农业产业服务岗位审核验收后,按实际验收面积完善相关材料后予以补助。

五、作业补贴程序

1.种粮农户与农机服务组织开展机插秧协议服务、由村社负责登记确认,建立农户(或规模种植户)清册(附件1),汇总后报镇农业产业服务岗位。

2.镇财政管理岗位、农业产业服务岗位对村社确认的作业服务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确认作业区域、协议面积、补贴对象。

3.服务主体按镇村确认的作业区域开展机械化育插秧作业服务。任务完成后,由服务主体填报社坛镇2024机插秧补助申请表(附件2),经村委会签字盖章后,报镇农业产业服务岗位审核。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申报、验收、补贴等程序,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

2.强化宣传,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3.强化资料收集,将实施照片、机械化作业优势等做成宣传资料。

附件:1.社坛镇2024年水稻机插登记表

2.社坛镇2024年机插秧补助申请表


附件1

社坛镇2024年水稻机插登记表

村名

户主姓名

地名

机插人

机插秧

验收面积

备注

块数

面积(亩)

合计


附件2

社坛镇2024年机插秧补助申请表

服务组织名称

负责人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组织成立

承包种植

面积(亩)

工商登记

注 册 号

联系电话

现在住址

(办公地址)

申请补贴情况

机插秧面积(亩)

补贴资金(元)

村委会

负责人签字:(公章)

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镇财政办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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