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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4-0001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4-0001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4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按照《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4〕1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三元镇人民政府按丰委编委[2019]41号文下设行政机构8个,分别是党群办、党政办、经发办、应急办、平安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行政编制(含工勤编制)人员24人;下设事业机构5个,分别是农服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退服站、执法大队,事业编制(含工勤编制)人员29人;退休干部23人编外人员170人(含本土人才12个、公益性岗位人员11个、临聘人员7个、街道清扫保洁人员19个、村干部47人、组干部70人(含监督委员主任)、遗属人员2个)。以上人员均为财政全额或差额供养。三元镇人民政府对“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及乡村振兴发展、民生保障、环境保护及人居环境美化、平安建设、安全维稳、财政风险防范及绩效监督、农林水畜牧产业健康发展、文化阵地建设、社会保障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各项工作的保障率达到98%以上;财政资金“双监控”率达到100%以上;非必须预算调整率控制在2%以内;年度内不发生新的债务;服务群众工作满意度在90%以上;镇政府年度各项综合目标考核和同类别乡镇相较,力争前列。
(二)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县级以上财政安排我镇本级预算项目支出3803.2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425.81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0.07%。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符合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三)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①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信访稳定、武装、退役军人文化阵地建设等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得分≥99分
②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得分≥99
③经济社会发展类及乡村振兴实绩年度目标考核得分≥99分
④农林水畜牧生产发展及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得分≥98分
⑤上级党委、政府或部门交办事件及时完成率≥99分
⑥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社会保障、人居环境工作等年度目标考核得分≥98分
2、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①财政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99分
②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监控”和“预算绩效监控”率=100%
③存量债务化解率≥20%
④年度新增债务=0万元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群众满意度≥90%
②各种政务服务热线回访满意度≥90%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上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在辖区内积极组织开展两个文明建设;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管理乡镇经济工作,制定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分步实施;
3、管理乡镇财政,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乡镇工商、税务、物价等工作;
4、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保障地区稳定;
5、主要负责民政、教育、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统筹负责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物业管理等职责。
6、负责指导、帮助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社区自治管理能力;
7、协助劳动、就业部门做好待业人员的管理、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8、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及卫生保健工作;
9、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等服务工作。
10、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三元镇人民政府对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及乡村振兴发展、民生保障、环境保护及人居环境美化、平安建设、安全维稳、财政风险防范及绩效监督、农林水畜牧产业健康发展、文化阵地建设、社会保障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各项工作的保障率达到了98.6%,基本完成年初目标。
2、财政资金“双监控”率达到了100%,非必须预算调整率控制在了2%以内。
3、年度内未发生新的债务,债务化解率达到了20%。
4、“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障率达到了年初目标99%。
5、服务群众工作满意度及各项政务服务回访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镇政府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党群、群团、人事等工作,宣教文卫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武装和退役军人管理工作、社会治理工作、社会保障民生事业工作、环保工作、防灾减灾工作、农林水牧业工作、交通工作等81个项目都达到预期效果,我镇各机构正常运转,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全部项目实施满意度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群众对各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5%。
预期2024年继续保持各项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保证年度无新增债务的同时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继续落实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政策,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9.1分,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部分项目资金支付滞后,资金执行率有待提高。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未完善绩效管理机制,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部分指标缺乏合理性和可衡量性。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资金执行制度和流程。加强与上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资金执行力
2、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使其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衡量性。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2023年绩效自评结果将在财政审核后于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