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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府发〔2024〕15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府发〔2024〕15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镇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部门:
现将《三元镇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资源安全、社会稳定为目标,落实丰都县林业局《丰都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的通知》(丰都林发〔2024〕16号)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多渠道、多样式、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将其贯穿森林火灾预防全过程,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二、宣传对象及重点时段
(一)重点人群。在家干农活的农户和老人、小孩、精神病患者、林区生产作业的业主和重要高危设施责任单位或管理人员。
(二)重点区域。邻近林区100米范围内的农户、邻近林区100米范围内涉及有田地的农户,邻近林区100米范围内涉及有坟主的农户,林区内生产作业者。
(三)重点部位。农事用火、林区作业等生产生活用火和祭祀用火。
(四)重点时段。“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寒暑假等时间节点,高温伏旱期、持续高火险天气等重点时段。
三、宣传方式
(一)会议宣传。镇政府召开村干部会、农服中心召开护林员会和村(居)安全员会、村(社区)召开群众会。
(二)标语宣传。镇政府制作10横幅标语悬挂在场区、主要路段,护林员每人书写不少于5条宣传标语宣传。
(三)车辆宣传。农服中心利用宣传车在主要道路、村庄开展巡回宣传,每周不少天2次,高温季节每天在全镇巡回宣传。
(四)集中宣传。农服中心利用法制宣传日在赶场天开展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
(五)“小手拉大手”。镇政府督促学校每月上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并要求学生回家向家长告知。
(六)网络宣传。农服中心和村(居)委干部、护林员利用手机QQ群、短信发送森林防火网络公益广告、森林防火常识和森林火险预报信息。
四、宣传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森林火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
(四)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五)市森防指办公室组织制作的重庆市森林防火宣传片和警示教育视频片。
五、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2024年12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火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火灾预防的第一道关口,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镇级相关部门、村(社区)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森林防火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督导检查。镇农服中心对村(居)委和护林人员对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时开展督导检查。
(三)纳入目标考核。此项工作镇政府拟纳入村(居)委季度考核,对护林员纳入月考核并与工资挂钩。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造成较大损失,将对村(居)委或个人作通报批评,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