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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4-00018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府发〔2024〕5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4-00018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府发〔2024〕5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4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元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素质,深化平安三元建设和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创新发展,由于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三元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人员,其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江川(镇 长)
副 主 任:米相宇(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应急管理办、平安建设办、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三元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教育管理中心、三元卫生院、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1.认真传达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和规定;
2.组织和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布置各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群众消防安全制度的教育,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求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负责整改落实;
5.组织追查火灾事故,处理火灾责任者,认真总结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教育广大职工驾驶消防安全工作;
主任职责: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消防安全全面工作。
副主任职责:配合主任做好全面工作。
成员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专职消防管理人员:镇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