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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82 | [ 发文字号 ] | 十直府发〔2022〕15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2-12-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682 |
[ 发文字号 ] | 十直府发〔2022〕15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2-12-28 |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直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十直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直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镇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按照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2022〕147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十直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1. 组 长:陈舒霞(镇 长)
2. 副组长:郭廷光(副镇长)
3. 成 员:镇党政办、镇文化服务中心、镇经发办、镇派出所、镇社事办、镇司法所、镇财政办、镇社保所、镇规环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办、镇教管中心、镇平安办等部门负责人。
4.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镇政府工作目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办(以下简称镇燃管办),由程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镇燃管办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镇工作方案,筹备全镇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全镇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县、镇领导的指示批示以及镇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综合治理专干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职责为: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工作部署、宣传引导、市场整治、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守护、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镇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具体职责
1.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镇党政办: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协同做好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3. 镇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4. 镇经发办: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网用户发送公益提示短信。
5.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镇规环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7.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组织城镇下水道、化粪池等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
8. 镇社事办:负责制订全镇伤亡人员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
9. 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制订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重点消防单位加强防火管控工作。
10. 镇平安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11. 镇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3年1月20日前)。镇级相关部门和村(社区)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3年1月21日—2月5日)。镇级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要按照工作部署,在2023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3年2月5日后)。镇级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要围绕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引导
镇级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单位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内容节前以《条例》、禁放限放规定、“打非”举报电话、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安全燃放知识、购买正规产品、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回收剩余产品确保安全为重点。
1. 2023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 镇级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2.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细化落实措施,组织协调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条例》《通告》相关内容,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 镇经发办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在2023年1月21日(除夕)和2月5日(元宵)分别向本镇用户发送公益提示短信,向进入本镇境内的手机用户发送禁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
4. 镇教管中心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
5. 镇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零售点、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
6.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在各交叉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
7.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村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二)强化管控整治
1. 加强源头管控。镇应急办要按照“严格许可、强化监管”的原则,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要依托交通劝导站,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点,开展道路运输检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要加强对街面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清查整治。
2. 加强排查整治。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组织对禁放区场所及“楼栋、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确保发现隐患彻底、整改隐患彻底。
镇规环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和梁家湾社区、七里村、开花寺村要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三)严厉执法打击
1. 严查非法储存经营。镇派出所、镇应急办要以居民楼栋、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区域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2. 严查非法运输携带。镇派出所要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
3. 严查非法燃放。镇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四)严格管控看护
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限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镇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镇应急办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等级战备,确保遇到火情第一时间开展前期处置。镇社事办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民俗文化,是节日喜庆不可或缺的部分。燃放烟花爆竹是顺应民俗、遵从民意的具体体现,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手段,紧紧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重点环节,认真落实好“六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会议、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组织工作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肃问责。镇级各部门单位要把2023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和行业督导范畴,加大检查指导和约谈警示力度。对重大危险源单位、零售网点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镇安委办要进行重点约谈、跟踪督办。镇燃管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的村(社区)、镇级部门,提请镇政府进行警示约谈;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加强与镇燃管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分别于2022年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2023年2月7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附件:烟花爆竹禁放社区宣传标语横幅
附件
烟花爆竹禁放社区宣传标语横幅
1.何须爆竹辞旧岁,共享环保迎新春!
2.爆竹燃放少一点,清新空气多一点!
3.减少爆竹燃放,倡导文明新风!
4.减少一次燃放、洁净一方空气、增加一份安全!
5.切勿使用家庭用车装载运输烟花爆竹!
6.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人人争做文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