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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11673914R/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太平坝府发〔2023〕7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29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索引号 ] 11500230711673914R/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太平坝府发〔2023〕7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29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平坝乡老年爱心(幸福)食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现将太平坝乡老年爱心(幸福)食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20231129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坝乡老年爱心(幸福)食堂建设

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落实惠民有感工作导向,有效满足本地群众和游客中的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堂食就餐或居家送餐服务,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涵,真正实现让老年人有一口热饭吃,为老年人打造舌尖上的幸福生活,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2310月底前,全覆盖建成“1+5+N”老年爱心(幸福)食堂。其中“1”即太平坝乡老年爱心食堂并实现社会化运营;“5”5个村级老年幸福食堂和“N”个老年爱心食堂院落点由村集体负责管理运行。做到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运营一个。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由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老年爱心(幸福)食堂的规划布局,由各村(居)组织实施。鼓励餐饮企业、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参与老年爱心(幸福)食堂建设运营,实现需求可满足、价格可负担、发展可持续。

(二)坚持量力而行。各村(居)要摸清老年人基本状况、就餐需求,要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集中院落等现有资源,按照一村一策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食堂建设,真正建好并运营。

(三)坚持聚焦需求。要优先满足经济困难失能、残疾、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助餐需求,制定差异化标准,以小实事助力大民生,切实增强老年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建设标准

食堂统一命名为太平坝乡**(居)老年(爱心)幸福食堂,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标识,室内悬挂统一的制度牌,并由村集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墙。食堂供餐能力原则上不少于5人,食堂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少于用餐人数人均1平方米,并根据用餐人数配备冰箱、蒸煮设备、消毒柜、餐具、桌椅、取暖等设施。老年爱心(幸福)食堂宜设在底楼,并在食堂内外配置无障碍设施和助餐工具,进行适老化改造,包括防滑地面、扶手、地面引导标识等,方便老年人出入和用餐。

三、运营管理

(一)管理主体。太平坝乡老年爱心食堂由丰都县众智益农乡村旅游发展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主要针对游客群体实行社会化服务。各村(居)老年幸福食堂由村集体负责运营管理,必须落实1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食材采购、食品安全监管等日常事务,按月在村(居)务公开栏公司用餐人数和资金支付情况。

(二)用餐标准。一是太平坝乡老年爱心食堂按照多荤多素标准提供中、晚餐供本地群众和外来游客自选,并按荤菜5/份、素菜3/份的标准收费,同时按照规定落实减免政策二是各村(居)老年幸福食堂按照一荤两素一汤标准提供午餐,并按照60岁以上的老年人3/人次的标准收费,60岁以下人群就餐由村(居)定价,原则上不超过10/人次。三是老年食堂菜谱要做到荤素搭配、软硬适中,以本地当季蔬菜为主并不断变换菜品,务求使就餐群众吃饱吃好不浪费

五、运营扶持

按照一村一策、分布实施、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和财政补助、村级自筹、爱心捐赠、自付补贴等资金筹措方式,全力助推老年爱心(幸福)食堂建成并规范运营。

(一)财政补助。一是设备补助,太平坝老年爱心食堂和各村(居)老年幸福食堂设备乡政府统一配备,由村级提供采购物品清单交乡工作专班审定并购买配送。二是装修补助,各村(居)负责食堂选址落实场地,原则上不新建和大投入装修场地。对必的装修、水电安装等由乡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三是用餐补助,根据用餐登记台账,进行成本核算后,60岁以上的老年人经工作专班审定后按照不超过3/人次的标准给予补助,按季度拨付到村(居)

(二)村级自筹。各村(居)通过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社会捐赠等资金,对用餐老年人自付、财政资金补贴后的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资金缺口部分进行自筹,确保正常运营。

(三)政策支持。一是利用餐饮店或农户搭伙等方式建设的老年幸福食堂,除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按照不超过3/人次的标准给予就餐补助外,再按照不超过2/人次的标准给予用工补助。二是对村集体在党群服务中心新办的老年幸福食堂,且就餐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照每30人安排1名公益性岗位的标准给予支持。三是积极争取落实水、电、气安装及使用等优惠政策。

六、工作要求

成立由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乡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办、财政办、规环办、农服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的老年爱心(幸福)食堂建设运营管理工作专班,并设立办公室在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由民政工作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老年爱心(幸福)食堂建设的统筹协调、设施配备、用餐补助审定拨付等工作。各村(居)要加强宣传和摸排、加快选址和建设、规范运行和管理老年爱心(幸福)食堂,打造具有太平坝特色的品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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