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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73914R/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太平坝府发〔2024〕4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7 |
[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73914R/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太平坝府发〔2024〕4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7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推动我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指示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为全力推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建设,建立乡、社区(行政村)“二级”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完善监管和保障机制,强化垃圾分类法规、标准、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对垃圾分类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二、分类指导员队伍建设
乡级层面: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组建乡级分类指导员队伍,各村(社区)至少落实1名乡级分类指导员开展指导工作。
村(社区)层面:明确专人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组建村(社区)分类指导员队伍,且满足垃圾分类指导工作的需要,原则上200户设置1名分类指导员(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来源主要包括:相关部门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党员干部,热衷于环保公益事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管理人员、楼栋长、志愿者、环卫保洁人员等。
三、工作职责
(一)乡镇职责。负责建立太平坝乡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督促指导村(社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组建分类指导员队伍;组织对分类指导员开展培训;对村(社区)分类指导员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乡镇指导员职责:定期对太平坝乡辖区内村(社区)指导员队伍建设和指导员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二)乡级相关部门职责。党政办、规环办、学校、社事办、卫生院、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建立本行业及本单位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根据管理范围划分责任片区确定指导员,并指导本行业所有单位或企业建立分类指导员队伍。
各部门指导员职责:定期对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建设和指导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存档;每月对所负责片区的指导员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三)村(社区)职责。负责具体组建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开展分类指导员培训,明确细化垃圾指导员工作职责。建立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对村(社区)指导员的管理;督促、指导辖区内公共机构等落实指导员制度工作。
1.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开展“三发放二填写一讲解”入户宣传,“三发放”指向市民发放分类知识宣传资料、分类告知书、二维码三种资料;“二填写”指对居民进行一户一档登记并签订承诺书;“一讲解”指向居民讲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普及分类知识和方法,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分类知识知晓率和分类能力。二是开展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参与乡和村(社区)等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2.开展指导工作。一是每天定时对居民分类投放垃圾进行
指导,如实登记居民垃圾投放情况,对不规范垃圾分类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二是对责任范围内垃圾分类设施的摆放、清洁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发现作业不规范的情况及时与村(社区)、收运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分类投放点和分类收集点周边环境整洁。三是对环卫作业公司、公共机构等单位分类作业进行巡查。原则上巡查时间为垃圾投放高峰期。
3.建立“三本台账”。一是建立“基础台账”,登记负责区域涉及的“人、物、事”相关的基础信息,例如楼栋数量类型、居民基本信息、保洁人员信息、分类设施、分类收运及垃圾产量等基本信息。二是每天填写“工作台账”,记录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及上门宣传回访等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建立“问题台账”,登记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等。
4.执行工作规范。一是规范工作仪貌,统一着装上岗。二是文明宣传指导,注意用语文明,行为举止得体。三是规范值班,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做好值班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加强统筹,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层层落实,建立完善本行业或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管理。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制度、激励和奖惩机制,建立指导员花名册,加强对指导员队伍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需经培训后上岗,乡规环办负责组织各单位、村(社区)垃圾分类指导员进行培训,各村(社区)负责对本行业(辖区)指导员开展培训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服务补贴等方式,有效保障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确定信息报送人员,明确联系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推进工作中的经验和建议及时进行报送,并于每月15日前将台账(包括指导员基础台账、指导员工作台账、指导员问题台账)报送至乡规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