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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00 [ 发文字号 ] 太平坝府发〔2025〕1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00
[ 发文字号 ] 太平坝府发〔2025〕1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平坝乡2025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板块,岗位)

现将太平坝乡2025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2025327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坝乡2025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提高全民防火责任意识,切实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结合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

(二)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森防指市森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及工作措施;国家森防指市森防指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指示批示

)广泛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宣传时

即日起至20251231日(其中3—510日,710—831日为重点宣传时段)

、宣传重点

(一)重点时段。根据森林防灭火规律和特点,确定清明节、中元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党和国家及全市全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和8月)、森林火灾高发时段(4月、7月人为活动较密集的时)为重点宣传时段。

(二)重点地区。一是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森林高火险区;二是林区庙宇、农家乐、公墓、坟场以及重要设施;三是林耕结合地、林区路沿地、集体林地等区域。

(三)重点人群。农村留守有种养殖需求的老人(农事用火人员)、坟墓管理主人(祭祀用火人员)、外来游客(野炊吸烟人员)、中小学生、疫木除治人员、痴呆智障人员等为重点人群。

、宣传方式

(一)开展常态化宣传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旅游景区主要路口、显著位置设置宣传牌,制作防火警示旗,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全乡不少于10/幅)通过发放防火宣传单,应急广播等方式开展宣传,提高进林人员的防火意识

(二)开展入户宣传。组建森林防火宣传队伍,深入林区周边农户开展敲门行动,通过上门入户的方式发放宣传资料,点对点地为群众宣讲森林防火知识;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

)开展警示教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选择典型森林火灾案例,制作宣传材料,在各村(居)、中心学校、企业等场所宣传通过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用火治火的观念意识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级有关单位(板块、岗位)要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乡级有关单位(板块、岗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要严明宣传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森林火灾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注重宣传时效。乡级有关单位(板块、岗位)要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专业性,准确发布森林防灭火权威信息,不断提高森林防灭火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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